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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县总河湖长徐宏君主持召开桦川县2021年总河湖长第二次会议及全县防汛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通知》、《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印发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传达李克强总理关于防汛工作批示精神和省总河湖长会议精神及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听取2021年主汛期水雨情分析,安排部署当前河湖长制及防汛重点工作。县领导曹兴华、李水泉、刘伟、胡婧、孙涛、单复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就河湖长制工作,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河湖长工作职责。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要熟悉掌握河湖长履职规范、河湖长办职责内容,主动作为,担当尽责,严格落实常态化巡河制度,按照县级河湖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级河湖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湖长每周不少于1次的标准开展巡河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要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巩固提升行动。全县上下要持续贯彻落实省总河湖长1号令精神,开展河湖“清四乱”巩固提升行动,持续提升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能力,巩固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化解成果;要开展联合执法,保护河道沿岸生态环境。按照《黑龙江省“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公安局、检察院、水务局、生态环境局等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持续开展“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大涉河湖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要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县河长办要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细化河湖长制工作的考核量化指标,采取“日常考核+定期督查”的方式,对各河湖段长的工作开展情况督查检查,推动职能落到单位、落到人头;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及宣传培训。要按照“一河(湖)一策”的六项任务内容要求,加快推进重点工作,明确各乡镇、农场、湿地保护中心及河长制成员单位的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对清单中所涉及到的本部门的工作履职尽责,加大宣传力度,保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
就防汛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值班值宿。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值守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密切关注辖区内汛情变化,及时收集汛情信息,确保防汛信息传递上下贯通、横向共享、快速准确、及时高效;要加强信息研判。水务、气象、应急部门要加强信息汇总工作,加强卫星云图监测,通过信息研判,提早预警,为全县防汛工作做好准备;要做好查险护堤工作。松花江各乡镇分管区域要加强巡堤查险力量,及时加密巡查频次。对中小河流堤坝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解决加强防范,防止短时强降雨可能对农田、村庄、人员造成的侵害;要加强防汛物资储备。做好各类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完善应急演练,在演练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工作组织能力,针对不同灾害实行梯次部署、有序调动;要突出抓好城市防范工作。明确城防指挥部责任,主动作为,细化研究,周密部署,及时应对城区出现的各类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