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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发挥监督“利剑”作用 营造“亲”“清”政商关系

来源 :桦川县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12-31 08:08 打印

为积极营造“亲”“清”政商关系,让人民群众和投资者、创业者、经营者深刻感受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桦川县营商局充分发挥监督“利剑”作用,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聚焦政府失信违诺事项及惠企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多举措跟踪督办,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信力,提振了企业投资兴业信心。

强化监督,高效办理,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开展对全县电力系统、医疗系统全覆盖暗访监督。建立接待来访、档案管理、投诉举报办理工作规范等多项制度,为投诉举报办理工作提供保障。宣传公布投诉举报渠道,通过省、市局转办、“市长热线”交办、投诉举报信箱及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多渠道收集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严格执行案件受理范围、办理时限、分办流程、复核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全程督办,逐项攻坚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现已收到企业赠送锦旗2面,用实际行动赢得了企业认可。


持续发力,高位推动,提升专项整治力度。按照《全省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对全县失信违诺事项开展全面排查,强化督办,集中攻坚。持续实施“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县级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将失信违诺事项完成情况纳入桦川县委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生政府失信违约现象。

多措并举,高质完成,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制发了《桦川县惠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桦川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投诉举报走访回访工作方案》,通过政府网站、投诉举报邮箱、热线电话、服务专班、首席服务员、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等多种途径,广泛收集问题和意见建议。采取召开座谈会议、下沉督导、抽查检查等方式,有效地将列入台账的4项惠企政策落实情况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并对走访中企业反馈的问题及时处理。

下一步,桦川县营商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职能职责,把握监督重点,坚持服务在先,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坚持发现在先,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坚持真督实办,加大问责惩治力度,以精准有力监督,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