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实施落地,2022年2月24日上午,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集中培训,邀请省人大李启祥处长辅导解读,重点明晰相关省直部门和各市(地)、县(市)政府在促进旅游业发展中履行的法律责任,增强执行《条例》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于峰主持培训。县发改局、教育局、文旅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在我县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会议围绕《条例》立法特点、立法背景、核心内容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抓好培训精神的传达贯彻。按照《条例》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研究部署,抓紧贯彻实施。要严密组织,多措并举营造浓厚宣贯氛围。将《条例》学习宣传纳入普法计划,多措并举、面向群众宣贯。要明晰责任,准确把握《条例》精髓要义。重点推动政策扶持、发展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市场监管等五个方面的贯彻实施。要密切协同,各司其职推动《条例》实施。做到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形成实施《条例》强大合力。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分层分类组织旅游企业管理人员、旅游服务从业人员和文旅系统政策法规人员等进行深入培训,印制《条例》单行本和折页册,结合“大美龙江无法不美”旅游普法活动和“5·19中国旅游日”等活动深化普法宣传、加大阐释力度,形成全社会知晓《条例》、执行《条例》的浓厚氛围,为推动全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证,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