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信用佳木斯>>前进区>>信用动态
前进区人民检察院为提高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保障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正确实施,与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对前进区辖区内被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工作,纠正公安机关剥夺政治权利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规范刑罚执行的监管活动。
第一,建立协同联动机制保障监督。区检察院为进一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与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整体情况与公安机关进行核对,全面认真梳理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基本情况,核查每个罪犯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的起止时间及期限,清理档案,建立台账,保障监督工作的有效运行。
第二,核查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情况。查阅辖区内派出所掌握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人员档案、监管和执行情况等信息资料。对罪犯是否按时报到、是否建档管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以及罪犯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等进行核查。全面了解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基本信息、档案材料,以及公安机关监管、管理与解管工作是否到位,收集线索信息进行归纳整理。经检查发现,辖区内部分派出所存在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档案信息不完善的问题,我院在发现该问题后立即开展监督工作。
第三,增强剥夺政治权利监督效果。针对发现的问题,区检察院向区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意见,建议辖区内派出所完善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档案,加强日常监管,加强与罪犯单位及其居住地基层组织的沟通联系。具体可以从以下两点开展:第一,建议公安机关加强对基层派出所的管理,督促其完善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人员信息档案;第二,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刑罚及时执行,并对刑罚执行情况及时通报。
通过此次对辖区内派出所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情况开展检察监督工作,规范了刑罚执行监管工作,增强了刑罚执行效果,区检察院将持续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依法全面履责,维护刑事执行的严肃性,保障辖区内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基层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