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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委编办“四个引领”加强诚信建设

发文机构:信用佳木斯 来源 :同江市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5-30 15:33 打印

为协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公信力和服务效能,同江市委编办以“诚信+”系列活动为主线,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运用各类学习媒介,创新多种活动形式,大力弘扬重信践诺的传统美德,积极传播诚信意识和诚信理念,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力开创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以信用知识为引领,提升学习氛围。利用学习强国APP等学习平台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开展诚信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等制度规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诚信教育列为机关第一议题,结合工作实际,重点解读了机构编制干部如何诚实守信、如何服务群众。不断提升个人诚实守信的意识,营造“事事守诚信、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

以诚信教育为引领,厚植诚信底色。签订《政务诚信承诺书》,从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政务公开、坚持勤政廉政、竭诚做好服务、强化监督检查等6个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市委编办作为党的政治机关,要营造“知信、守信、用信”工作氛围,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诚信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争做诚实守信的践行者、传播者、推动者,为营造守信践诺良好社会风气贡献一份力量。

以法人监管为引领,筑牢诚信体系。每年从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对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实地核查。抽查结果纳入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档案和信用档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在整改到位前,暂停办理相关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

以协同联动为引领,严格失信惩戒。市委编办与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联合印发《市委编办与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建立部门“权责清单”共享机制的意见》。市委编办负责向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提供“权责清单”责任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及“三定”规定职责情况,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向市委编办提供各部门“权责清单”建立及运行情况,形成监督检查联合机制。持续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纪检监察、巡察和审计等部门的协作,各部门根据职能各司其职、相互约束,形成监督检查联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