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同江市部分公路测速值的通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经向道路管理部门征询确认,从2021年4月21日起,对我市部分公路测速值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测速值调整路段及测速值
1、丹阿公路2485公里680米--丹阿公路2495公里610米(临江-鸭绿河),限速值为60公里/小时,测速值为80公里/小时。
2、丹阿公路2458公里400米--丹阿公路2446公里700米(八岔-银川),限速值为60公里/小时,测速值为80公里/小时。
3、丹阿公路2576公里170米--丹阿公路2565公里820米(新富-青河),限速值为60公里/小时,测速值为80公里/小时。
4、丹阿公路2590公里150米--丹阿公路2576公里170米(东站-新富),限速值为60公里/小时,测速值为80公里/小时。
5、东同公路232公里700米--东同公路209公里735米(三村-街津口),限速值为60公里/小时,测速值为80公里/小时。
6、同哈公路38公里870米--同哈公路28公里270米(头村-二村),限速值为60公里/小时,测速值为80公里/小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上述路段超速行驶的车辆进行非现场处罚,请广大驾驶人严格按照限速标志安全守法驾驶车辆。
同时废止2021年4月18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同江市部分公路限速值的通告》。
特此通告。
同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