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4日下午,同江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组织召开了同江市关于落实佳市营商环境监测反映问题工作会议,市场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16家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传达了《2020 年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测报告(佳木斯市分报告)》和《关于 2020 年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测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方案》等文件精神。会议重点安排布署了我市营商环境监测问题自查工作,并就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任务情况进行征求意见,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落实,为我市2021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筑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