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锦市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市级标准县(市、区)司法局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评定工作要求,以标准化建设工作为抓手,找定位、强内核、增效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在夯实领导班子战斗力上做文章,在充实人才队伍上下功夫,在加强干部教育方面求实效,在落实经费保障上见真章,积极构建“协作密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格局,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被佳木斯市司法局评为市级标准化县(市、区)司法局。
司法局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健全完善,人员编制配备到位,政法专项编制使用科学合理,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本领,班子成员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格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公用经费、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办公用房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理》标准配备,业务用房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标准配备,满足开展司法行政工作要求。办公设备和装备配置更新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充分依托黑龙江省电子政务网络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系统,加快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业务数据的融合共享。
下一步,富锦市司法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在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职能作用,梳理汇总亮点,补齐短板弱项,全面做好2022年全省省级县(市、区)司法局标准化建设和全省省级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