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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机关干部诚信履职意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政务环境,抚远市通江镇开展“诚信进机关”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在机关内部落地生根。
活动中,工作人员对《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该条例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及具体措施,为规范信用行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通过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实际案例,机关干部们深刻理解了条例的内涵与意义,并进一步明确了自身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责任与义务。
活动还着重引导机关干部树立正确的诚信观。会议强调,诚信不仅是个人道德准则,更是政治品质和职业操守的重要体现。对机关干部而言,诚信意味着忠诚于党和人民,履职尽责、恪守承诺,始终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在执行任务时严格依规办事,杜绝推诿敷衍;在与群众沟通时真诚相待,如实告知信息,杜绝虚假承诺。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赢得群众信任,为政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此次活动,机关干部对诚信履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大家一致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将诚信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与生活,自觉践行"诚实做人、诚信服务"的宗旨,努力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倡导者、推动者和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