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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信访局学习贯彻《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发文机构:信用佳木斯 来源 :抚远市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5-06-23 15:31 打印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信访局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条例》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信访局对标《条例》要求,领会《条例》精神,持续深化信访服务效能,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为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注入“信访动能”。会上围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要求:一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认清改作风优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优良的发展环境,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的落实、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提供保障;二要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三要为优化营商环境尽职履责,主动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服务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诚实守信、优化服务、廉洁高效和权责一致,营造长期稳定公平透明的信访工作营商环境;四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为群众提供良好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好务、真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此次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干部对《条例》的认识,下一步,市信访局将把《条例》精神转化为信访工作的具体实践,不断深化《条例》的学习和推动,以坚定的态度、务实的精神、扎实的作风推进抚远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