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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桦南县“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创建倡议书

来源 :美好桦南公众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5-26 09:49 打印

商无信不立、业无诚不远。信誉是企业的生命。为进一步营造诚信、文明的经营秩序,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桦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全县各行业协会、经营者发出开展“放心消费·一诺千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倡议,倡议如下:

一、创建范围

全县各类经营性、服务性市场主体(如:旅游行业、食品药品行业、信息消费行业、公共服务行业、交通行业、金融行业、快递行业、文化行业、教育培训行业、美容美发行业、运动健身行业、住宅装修行业及各类市场等)。

二、创建标准

1、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要守法规、讲信用、践承诺,杜绝虚假宣传和消费陷阱,尊重消费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品质至上,杜绝掺假。秉承工匠精神,坚守良心底线。要杜绝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保证商品质量,不断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

3、健全售后,提升服务。完善服务方式,完备服务设施。要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坚决履行线上7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和倡导线下7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方便快捷处理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问题的诉求,促进消费和谐。

4、优化环境,科学消费。发挥主体作用,坚守行业自律。要恪守社会公德,营造公平健康的消费环境,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让消费者敢于消费、放心消费。

5、加强自律,接受监督。落实企业第一责任,完善内部机制,自觉接受监督。要将消费者的满意度作为衡量行业、企业的重要标准,促进行业、企业建设良性发展。

三、创建方式

1、主体资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2、申请方式:具备资质的单位自主对创建标准做出书面承诺、建立《经营者首问制度》《赔偿先付制度》《消费投诉处理制度》《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并到创建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提供执照复印件)。

3、展示形式:具备资质的单位签订放心消费承诺书并进行备案登记,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创建办公室考评通过后发放“诚信桦南、放心消费”牌匾,由创建承诺单位自行在其经营场所进行悬挂。创建办将定期对承诺单位在桦南县官网进行公示,同时报送县政府,推荐为政府各部门政务采购、政策实施、税收扶持、招标投标、购买服务、银行授信、诚信单位评选、招商引资等重点备选单位。

4、管理规定:创建办各成员单位依照行业主管职责,对承诺单位进行复核审查,对达不到创建标准的承诺店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承诺单位取消承诺资格,对有侵害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立即取消承诺示范单位创建资格。

创建健康的经营秩序与放心消费环境,离不开广大行业协会和企业经营者的热心参与。全县各行业协会、各企业经营者要根据各自行业的特点和职能,作出公开承诺,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做到履行法定义务,弘扬诚信理念,践行承诺诺言,传递社会正能量,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打造放心消费品牌,推动全县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放心消费,一诺千金!

让我们一起共促品质消费,共享美好生活!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8月30日

咨询电话:0454-6228139

桦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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