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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新规范新鲜出炉,桦南县审批局带着政策进社区

来源 :桦南县行政审批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3-09 09:13 打印

为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标准化、规范化,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及《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为了切实做好新规范的宣传工作,全面提升社会群众对登记注册办理相关文件的知晓率和理解力,近日,桦南县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科室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分别针对最新修订文件的政策要点、办理难点进行逐个讲解。



一、整合各类市场主体材料规范和申请文书

进一步减少文书种类和材料数量,将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申请文书进行整合,对材料规范进行汇总整理,对各类分支机构文书材料进行整合,方便申请人办理业务。 

二、新增歇业备案登记,统一迁移申请书

为使暂时无法正常营业,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和能力的市场主体继续保留市场主体资格,有效降低市场主体维系成本,《条例》中增设了歇业制度,市场主体歇业前要主动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在期间开展经营活动视为恢复营业。同时增加了统一的《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便利市场主体填写信息、办理迁移登记。 

三、简化业务办理条件,删减部分申请材料

新修订的《文书规范》《材料规范》中,取消了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经济性质等事项,取消了非公司企业法人有关主管部门出资证明、银行金融债权保全证明,取消了合伙企业缴付出资确认书,不再要求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时提交全体股东或投资人承诺书等材料,进一步简化了业务办理条件,降低了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四、经营范围搜索点选,显著提高申报效率

为实现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填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创建了《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整合了1933个条目,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时无需进行自主录入,而是通过对经营活动关键字搜索,查询相关条目信息进行勾选即可,解决了经营范围填报难、各地填报不一致的问题,大大提升了办事效率。

下一步,我局将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实施统一登记申请文书,进一步规范履行登记管理职责,当好“指导员”,做好“服务员”,打造一流的审批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