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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桦南县税务局积极开展信用宣传活动

来源 :桦南县税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2-07 09:10 打印

桦南县税务局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宣传,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浇筑诚信纳税的坚实基础。桦南县税务局始终坚持公示A级纳税人名单,及时向办税服务厅传递纳税信用评价名单和动态调整变化,在公告栏张贴纳税信用文件,为纳税信A级纳税信用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或由专门税务人员为其办理纳税申报、发票办理、办税辅导等涉税事宜,为A级纳税人颁发荣誉证书予以激励。对于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对于D级纳税人,除了提升日常监管力度外,在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方面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二是网格管理、多样宣传,拉紧诚信兴商的共同纽带。桦南县税务局工作人员积极探索引导模式,不断鼓励市场主体争做诚信经营的“先行者”。结合网格化管理,各税源分局认真落实纳税信用管理规范,及时提示提醒纳税人按时申报、按时缴纳税费。在下户走访的同时,向纳税人宣讲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例,不断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在“码上诚信”的活动过程中,桦南县税务局多渠道探索宣传模式,深入开展推广应用工作。除在办税大厅等公共场合张贴“码上诚信”二维码以外,还向企业推广宣传“码上诚信”的功能和优势,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加入“码上诚信”的亮码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和消费者互信共信。

下一步,桦南县税务局会永葆信用文化的精神品质,让纳税人真正认识到“诚信纳税,事事顺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