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1月13日上午,市城管局组织召开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推进会议精神,各县(市)、建三江管委会专班以及市级专班成员单位就工作落实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进行汇报。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佳源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靖龙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关于加强佳木斯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佳木斯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总结好前阶段工作情况,摸清底数;要认真查摆问题,有针对性地细化整改方案理清思路,明确下步工作重点;要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治后反弹,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加快补齐建筑垃圾治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统筹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
会议强调,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上,为下步规范系统抓好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一要建立源头减量制度。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工作要求,尽快建立相关制度,监督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责任。建设单位要承担建筑垃圾减量化首要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要求纳入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和相关合同文本,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经费纳入工程概算,并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设计单位要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贯彻建筑垃圾减量化理念和要求,并在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建筑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选择中予以落实;施工单位要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落实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等具体措施;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跟踪督促整改。二要建立分类处理制度。要参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尽快建立相关制度,对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5类建筑垃圾实施分类处理,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相应处理路径,并按不同类别建立全过程跟踪统计制度,确保产生量、运输量和处置量等信息有记录、可追溯。三要建立运输监管制度。要研究建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从工地、运输到末端处置环节联单管理制度,联单要实行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管理,注明项目名称、产生单位、建筑垃圾类别、数量、运输单位、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处置场所等基本信息,由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分别对所产生、运输、处置的建筑垃圾如实进行填报,并到属地环卫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各地城管、交警、交通部门要提高站位,靠前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环节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遗撒泄露、沿途丢弃、无证运输、未密闭运输、超范围运输、不按规定路线与时间运输、私自接收等违法行为。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县(市)、建三江管委会设分会场。相关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建三江管委会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