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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佳木斯市前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食品、保健品”销售环节提醒告诫会

来源 :前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8-09 10:57 打印


为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确保我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食品、保健产品、医疗器械”等市场主体销售环节提醒告诫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区市场局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80余家市场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区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对经营主体负责人发放了“前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等市场主体提醒告诫书”。

会议指出,市场主体必须要做到证照齐全、守法、诚信、安全、亮照经营;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食品销售记录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广告的内容应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会议强调,各市场主体严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保健品”等,严禁以免费领取鸡蛋、面条、牙膏等小礼品方式,诱骗老年人参加健康咨询、会议、讲座、专家义诊等活动,向其宣称普通食品或保健产品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行为。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公安、街道等部门,强力整治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诱骗老年群体违法违规聚集开展销售“食品”“保健品”等经营行为,切实维护食品、保健产品等消费市场秩序,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