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主动作为,迅速行动,举全局之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和政务服务工作,助力打赢我市疫情防控“三大保卫战”。
调整办事方式,推进“不见面”服务,疫情防控与办理政务服务两不误。
为减少人员聚集,遏制疫情蔓延,市营商环境局及时调整办事方式,采取“网上办、电话办、预约办、应急办”等多种服务措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不见面”、“不间断”的便捷服务。一是发布《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有关事宜的通告》,公布“不见面、网上办”办理渠道,做到疫情防控期间窗口关闭、服务不停,方便企业和群众非现场申办业务。二是制发《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窗口单位“预约办”服务公告》,针对公共服务机构、“百大项目”建设、社会事务等领域不能网办的紧急类事项,实行预约办理、一次性告知、即办即走。三是制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不见面,网上办”服务指南》,详细讲解各窗口单位网办事项的具体操作方法,指导企业和群众足不出户自助办理。四是“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实行 24 小时值守,为群众答疑解惑、传达政策法规、受理举报投诉;开通“市民心理辅导专线”和“医疗服务专线”,为市民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和医疗服务,消除群众恐慌心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强化部门协作,实施联合惩戒,疫情防控与社会信用监管两促进。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和物资供应,我市果断启动社会信用监管机制,市营商环境局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期间启动社会信用监管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不断加大信用监管力度,与相关部门建立联防联控联惩的工作机制,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全力遏制防疫期间医疗防护用品、居民生活物资供应等关键环节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制造谣言等失信行为。一是推动相关企业公开承诺防疫期间将严格遵守政府各项防疫规定,公开承诺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抓好市场应急稳价保供,确保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稳定、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稳定群众情绪,增强社会信心。二是各相关单位及时上报在工作或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等严重失信行为,将依法依规将其直接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在“信用佳木斯”网站公示。三是各相关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对本行业在疫情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失信承诺等失信行为实施最严厉的联合奖惩机制,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为全面打赢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公布典型案例,树立诚信价值观,疫情防控与优化营商环境两结合。
为充分发挥正反典型教育作用,面向社会公布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一是守信典型案例 1 例。共和果品生活超市疫情期间所售商品保障供应不涨价,做到让利于民;向市慈善总会捐款人民币 5 万元,向战斗在疫情一线人员捐赠物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表率。二是失信典型案例 4 例。分别是黑龙江鑫意劳保用品有限公司、佳木斯市久州有限公司、佳木斯森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佳木斯金天爱心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弘仁堂分店,存在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依据《关于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营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有关规定,分别被行政监管部门处以五到八万元的罚款,同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失信信息记入违法失信单位或个人信用记录。被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失信主体,在以后的生产、工作和生活中都将会受到限制和影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市营商环境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部门职责,做到疫情防控和优化营商环境两不误、两促进,和全市人民一起,并肩作战、共克时艰,为打好打赢我市疫情防控“三大保卫战”作出更大贡献。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主动作为,迅速行动,举全局之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和政务服务工作,助力打赢我市疫情防控“三大保卫战”。
调整办事方式,推进“不见面”服务,疫情防控与办理政务服务两不误。
为减少人员聚集,遏制疫情蔓延,市营商环境局及时调整办事方式,采取“网上办、电话办、预约办、应急办”等多种服务措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不见面”、“不间断”的便捷服务。一是发布《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有关事宜的通告》,公布“不见面、网上办”办理渠道,做到疫情防控期间窗口关闭、服务不停,方便企业和群众非现场申办业务。二是制发《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窗口单位“预约办”服务公告》,针对公共服务机构、“百大项目”建设、社会事务等领域不能网办的紧急类事项,实行预约办理、一次性告知、即办即走。三是制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不见面,网上办”服务指南》,详细讲解各窗口单位网办事项的具体操作方法,指导企业和群众足不出户自助办理。四是“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实行 24 小时值守,为群众答疑解惑、传达政策法规、受理举报投诉;开通“市民心理辅导专线”和“医疗服务专线”,为市民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和医疗服务,消除群众恐慌心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强化部门协作,实施联合惩戒,疫情防控与社会信用监管两促进。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和物资供应,我市果断启动社会信用监管机制,市营商环境局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期间启动社会信用监管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不断加大信用监管力度,与相关部门建立联防联控联惩的工作机制,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全力遏制防疫期间医疗防护用品、居民生活物资供应等关键环节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制造谣言等失信行为。一是推动相关企业公开承诺防疫期间将严格遵守政府各项防疫规定,公开承诺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抓好市场应急稳价保供,确保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稳定、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稳定群众情绪,增强社会信心。二是各相关单位及时上报在工作或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等严重失信行为,将依法依规将其直接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在“信用佳木斯”网站公示。三是各相关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对本行业在疫情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失信承诺等失信行为实施最严厉的联合奖惩机制,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为全面打赢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公布典型案例,树立诚信价值观,疫情防控与优化营商环境两结合。
为充分发挥正反典型教育作用,面向社会公布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一是守信典型案例 1 例。共和果品生活超市疫情期间所售商品保障供应不涨价,做到让利于民;向市慈善总会捐款人民币 5 万元,向战斗在疫情一线人员捐赠物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表率。二是失信典型案例 4 例。分别是黑龙江鑫意劳保用品有限公司、佳木斯市久州有限公司、佳木斯森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佳木斯金天爱心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弘仁堂分店,存在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依据《关于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营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有关规定,分别被行政监管部门处以五到八万元的罚款,同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失信信息记入违法失信单位或个人信用记录。被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失信主体,在以后的生产、工作和生活中都将会受到限制和影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市营商环境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部门职责,做到疫情防控和优化营商环境两不误、两促进,和全市人民一起,并肩作战、共克时艰,为打好打赢我市疫情防控“三大保卫战”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