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政务服务管理处 浏览 : 发布 :2021-02-01
自2020年我省启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统筹谋划、严格标准、有序推进、打通堵点。经过一年的努力,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内容概括为“11223”,即编制“1”张监管事项清单,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监管事项;建设“1”个监管数据中心,涵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库、监管对象基础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监管行为信息库、监管投诉举报信息库、知识库、信用信息库、风险预警信息库等八大数据库;建设“2”个系统界面,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界面和面向政府部门的工作界面;建设“2”个支撑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运维体系;建设“3”个应用系统,行政执法监管系统、风险预警系统和分析评价系统。目前,系统主体功能框架基本建设完成,已接入33家中省直单位和13个市地的监管数据,汇聚数据达1.28亿条。
下步,我省将进一步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相关联相融合,持续推进与重点监管业务部门和各市地系统深入对接并提供数据支撑,不断加强在营商环境预警、评估评价等方面特色功能模块研发,拓宽应用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