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型监管机制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佳木斯市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
来源 :信用佳木斯 浏览 : 发布 :2020-08-19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工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近日,佳木斯市出台《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佳信用发〔2020〕10号)(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规范、有序开展信用承诺工作。

《通知》明确了实施信用承诺的总体要求、适用对象、实施单位、信用承诺的类型、工作程序、应用场景等内容,并提供了各类承诺书的参考模板。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审批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应告知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以快捷高效的方式取得规范的《信用承诺书》;结合日常执法监管、专项检查工作广泛开展信用承诺制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使各类市场主体深入了解信用承诺的内容和要求,增强信用自律意识;指导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在办理业务时按照《信用承诺书》进行承诺,并在“信用中国(黑龙江佳木斯)”网站对社会公示,推动行政审批替代型、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型、市场主体主动型、行业主体自律型、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全覆盖。
《通知》强调,信用承诺将纳入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归集到佳木斯市信用信息平台,作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和不良信用行为的市场主体依法纳入“黑名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接下来,信用承诺将与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和分级分类监管紧密结合起来,为扎实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实施差异化监管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