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中院执行局集中学习执行类新规
来源 :市直-法院 浏览 : 发布 :2021-01-20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同时修改出台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为全面精准把握执行类司法解释新规定,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执行队伍。1月15日上午,佳木斯中院执行局组织学习新修正执行类司法解释研讨交流会。佳木斯中院执行局局长吴皓琨主持会议,执行局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执行指挥中心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佳木斯中院执行一庭庭长金爱武领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年修正)》,从实质修改、形式修改及文字和引用顺序修改三方面入手,逐条研讨,逐条对比,深入浅出的解读新修改内容。员额法官从司法实践及新规理解和适用进行激烈研讨,全体执行干警积极参加,认真倾听、仔细记录,相互分享交流、研讨释疑,学习效果显著。

吴皓琨指出,业务过硬是政法队伍的立身之本。打造一支高素质执行队伍,必须搞好专业化建设,民法典及配套的司法解释出台意义重大,全局必须牢固树立法典思维,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增强适用能力和水平;要运用好全局法官会议对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研讨,聚焦新规实施后鲜活的司法实践,加强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干警专业素养;要上好“新年的第一课”,让学习氛围在全局开好头、起好步,为全市发展提供更优质司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