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居住备案申办流程
来源 :市直-医保局 浏览 : 发布 :2021-01-21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城镇职工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提前退休或因病退休需补齐医保缴费年限);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在异地拟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人员。
1、需先激活社会保障卡医保功能后才可以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申办。
2、异地备案人员申办年限为整年办理,最短备案有效期限为一年,年满一年后方可变更就医地。
3、持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时需先备案后住院,享受日期不得超过截止日期。
4、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不予二次报销。
5、全国异地定点医院联网的信息查询:手机端下载APP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可查询异地定点医院信息。
6、居住地非国家平台开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7、异地居住备案后在居住地和我市的定点医院住院均可享受持卡即时结算。
步骤1:
在对话栏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异地备案地址(--省--市--区(县)---社区(乡镇)--村)),联系电话。
步骤2: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上传社会保障卡照片、异地居住材料照片(含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居住说明)。

派驻异地工作人员:需上传社会保障卡照片、单位派驻证明照片。
收到文字内容与照片信息后,工作人员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通过原申报渠道一对一的形式微信回复,请及时查收。未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申办异地备案信息的,请收到微信回复后及时做相应调整。注意:[微信公众平台只在工作日接收异地备案申办信息,节假日将停止接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