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佳木斯市委统战部“办事不求人” 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市直-统战部 浏览 : 发布 :2021-01-25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办事不求人”的工作部署,根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和《佳木斯市“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和群众需求,着力办好“每一件事”。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做到大多数事项“网上办”,必须到窗口的事项“一次办”,企业特殊审批事项“我帮办”,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从“办事不求人”的具体事抓起,抓住事关群众痛点、泪点的具体问题,以点带面,从小切口入手带动大问题解决,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努力做到“办事不求人”。

二、主要任务

(一)知晓政策不求人

宣传政策,提高各项政策知晓率。加强政策执行的公开透明,将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信息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此外,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

(二)网上服务不求人

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比例。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服务事项要实现网上能办尽办。已在实体大厅办理事项,不得要求群众补填网上流程。

(三)窗口办事不求人

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限时办结等制度,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落实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窗口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要求。

(四)公正监管不求人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执法职能的科室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受理、依法查处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树立执法与帮扶相结合的理念,禁止在执法中对市场主体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坚决杜绝一味罚款、一罚了事。

(五)维护权益不求人

多元化解纠纷。有关科室要落实调解、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相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充分发挥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调解和商事仲裁机构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能够直接处理或者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的,要及时处理,不得简单要求市场主体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仲裁。

(六)树立办事不求人理念

树立服务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寓服务于各项工作之中,提供创新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拿出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的服务措施和办法。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倾听诉求,急市场之所急,站在市场主体角度考虑问题,出主意想办法,学会说怎么行,真心帮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得简单套用规章制度说不行。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带头走流程,分管负责人及时推进;全体机关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科学谋划,严密组织,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扎实推进我部“办事不求人”工作有效落实。

 

 

中共佳木斯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