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老年公寓积极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 :市直-民政局 浏览 : 发布 :2021-01-27
按照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班办公室提示要求,依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老年公寓积极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责任制度,成立市老年公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
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利用微信办公群,及时发布政府有关疫情通知、公告及疫情信息,普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让全体工作人员及老年人重视疫情、了解疫情、防范疫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其正确认识疫情,自觉增强防护意识,着力凝聚防疫共识。
三、做好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省民政厅明确的疫情防控及安全隐患四大类28项指标排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排查确保养老机构安全。
四、开展专业环境消杀。联合专业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对公寓外围环境进行消杀。
五、规范食品用品采购。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等生活物资,并符合国家检疫标准要求。严禁购买冷链食品,物资入院前做好外包装消毒,搬运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和事后消毒。
六、开展防疫应急演练。制定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防疫应急处置演练,增强应急处置方案的可操作性,提高了公寓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强心理慰藉措施。春节将至,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形式进行线上远程探视,提供亲情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