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以100%的赞成率满票获得通过

来源 :市直-检察院 浏览 : 发布 :2021-02-04



2021年1月23日,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抚远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迟震向大会作抚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2020年主要工作



在抚远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抚远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

一、服务发展大局,建设平安抚远

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坚决维护社会安定。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一年来,共受理各类一审公诉刑事案件102件157人,去年结转7件9人;提起公诉83件133人,不起诉18件21人,未办结8件12人;收到法院有罪判决90件133人。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刑事案件36件51人;批准逮捕28件41人,不批准逮捕8件10人。有力地打击了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严惩恶势力犯罪。受理中央第十四督导组交办的,涉及抚远市房地产销售及拆迁领域恶势力案件2件11人,加强与公安、法院机关密切配合,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召开案件研讨会,严格把控案件性质和证据标准,法院均已按照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作出有罪判决,并已生效。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已收到被监督单位的整改情况反馈。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份。

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对刑事案件中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和发案单位,制发检察建议3件,均得到整改。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件,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全年无涉检信访、无越级访、进京访。办理司法救助3件3人,发放救助金4万元,体现了司法温度。积极履行普法责任义务,开展了送法入企业、进校园等活动。全力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包保东方盛世小区和八委平房区,开展入户排查,防疫宣传和外来人员出入管控。在企业复工期间,编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指引》,通过企业联络群推送,为企业依法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法律纠纷和争议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继续实施海青乡海宏村脱贫巩固工作,帮助脱贫户累计增收34350元,申请各类救助金78000元。

二、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定不批捕1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0人。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45人,建议法院适用该程序审理的占96.7%,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06人,确定刑适用率91.38%,已判决案件确定刑采纳率为100%。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紧盯有案不立、有罪未究和不当立案等问题,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件、撤案4件、追漏罪1人。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件(次)。对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件(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符合可不继续羁押条件的捕后在押人员,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办案单位采纳1件1人。纠正在押人员超过羁押期限4件4人。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落实,纠正脱管漏管3人。

重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行政非诉执行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依法提出检察建议10件,均得到纠正。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权利,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本市民营企业60余家,走访小微企业30余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咨询20余次。

三、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社会公益得到有效保护

贯彻“犯罪打击、违法追责、损害修复”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件。

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助力政府依法行政。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四个最严专项活动”,调查发现提供餐食的幼儿园未获得食品经营许可,网络餐饮店铺未按规定公示食品安全许可证,药店存在药品安全管理漏洞、处方审核漏洞等问题,立案校园食品安全等专项监督案件32件,通过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促进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公益损害问题得到治理,有效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立案非法捕捞监督案件3件,联合渔业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查处违规布设网具112处,查扣非法捕捞船只2条,筑牢保护“两江一岛”生态环境资源的法治屏障。从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发现政府部门存在管理漏洞,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立案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案件1件,虚报骗取农业补贴38万余元被追回。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1次,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2次,以公开促进行政机关履职纠错的自觉性、主动性。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扩大法律监督的社会效果。办理4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起已获法院判决,判罚生态修复费用47,038元,监督林业部门修复遭破坏林地133.63亩。打好“保护鲟鳇鱼”特色牌,办理1起非法捕杀鳇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均已获法院判决,判罚生态修复费用116,412元,2次组织并监督7名非法捕杀鲟鳇鱼案件的被执行人参加放流活动,放流鲟鳇鱼苗3万余尾。

强化源头治理,注重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并重。对于调查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依法将5名相关责任人怠于履职行为线索移送纪委监委。

四、提升检察监督能力,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新要求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改革创新,以人民为中心成为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行动指南。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领导干部带头上台宣讲,引导全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结合作风整顿工作,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流程图》《一次性告知单》等制度,推动工作流程简化优化、服务质效不断提升。落实“三个规定”填报要求,如实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落实领导办案制度,院领导带头办案77件。召开检委会议案10次,组织检委会集体学习4次。

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开展案件流程监控15件,案件质量评查2次,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8件,现场技术协助8件,勘验检查20件,提高了司法办案质量。实施“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当事人一个“案子”,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案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越受诉讼之累。最佳“案-件比”是1∶1,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这就要求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2020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17,为佳木斯检察系统最佳水平。

着力提升素质本领。组织干警参加“中检网院”学习20期104人次,收听收看高检院领导干部讲座19次。开展3期“业务大讲堂”活动,安排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检察综合业务部门骨干讲解业务知识。完善基本业务+题库,有针对性地提升司法办案干警的法律职业素养。1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参加了“检微知著”黑龙江省检察机关首届微课制作大赛,取得了三等奖的优异成绩。

广泛接受人民监督。全年发布案件重要信息54条,公开起诉书81份,公开程序性信息181条。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4次,检务数据公开3次,召开公开听证会4次。向群众广泛宣传检察机关业务和队伍建设情况,在新媒体发表文章800余篇,在国家级媒体刊发15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在校师生参加“检察开放日”,报告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与我省漠河、新疆乌恰、海南三沙检察院联合开展了首期“心向中央、检四方”活动,展现了祖国东极的检察风采。







2021年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始终坚持“守初心、担使命”,不断提升履行检察职责的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021年重点任务



一是进一步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围绕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部署、重要领域和重点任务,主动作为,为改革发展提供检察智慧、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进一步强化办案、强化监督,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深化诉讼活动监督,贯彻落实《民法典》,保障案件当事人权利。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进一步着眼多赢、实现共赢,保障抚远百姓的生存发展权利。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拓展办案范围,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在黑土地、两江一岛、三江湿地等生态领域持续发力,保护抚远的绿水青山。

四是进一步规范执法、阳光司法,带动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和公开、公正、规范的执法司法理念。健全报告工作、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等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五是进一步改进作风、从严治检,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开展好队伍教育整顿,抓好学习教育、查纠问题、整改落实“三个环节”,全面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迟震同志当选抚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