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责任保障民生 用爱心温暖群众——黑龙江佳木斯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纪实
来源 :市直-人社局 浏览 : 发布 :2021-02-05
“太感谢了!真的谢谢你们!我爱人下个月就能领到养老待遇了,我和我爱人会一直记得你们的,这个冬天我们感觉更加温暖了!”这是不久前发生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的一幕,说话者是佳木斯居民张大姐。
一年前,张大姐的丈夫刘先生患了脑梗死、右侧椎动脉重度狭窄,话说不清楚,人躺在床上下不了地,一家人一筹莫展。为了今后的生活,张大姐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来到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想了解一下关于提前退休的政策。
科里的同志详细了解情况后,亲切地对张大姐说:“您爱人可以申请因病提前退休。”听了这话,张大姐心里一下子敞亮了许多:“我们现在就申请。”
这是佳木斯市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暨因病提前退休工作的一个缩影。多年来,佳木斯市人社局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从细微处入手,多措并举,有序、稳妥地组织开展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以贴心的话语、亲切的微笑、细致的服务、耐心的解答让办事群众如沐春风,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政府的温暖。


广泛宣传“解千结”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参保人员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前提和基础。佳木斯市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下岗失业人员多,灵活就业人员多,大多数患有疾病的职工认为身体不好找不到工作就能够办理病退,有的职工认为只要申请参加鉴定就符合病退条件。
针对群众这一思想误区和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理解上的误差,佳木斯市人社局加大宣传力度,印发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指南,下发到各社区和单位将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和标准通过佳木斯市政府网站、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社区自助服务机以及12333人社服务热线进行发布最大范围让每一名申报人员了解政策、知晓标准。
佳木斯市人社局加强业务指导,制作培训课件上传到养老保险政策交流QQ群,让企业专员和群众明了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暨因病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做到心中有数,解开群众心中的“千千结”。
绿色通道“暖人心”
“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这是佳木斯市开展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以来一直秉持的服务理念。
佳木斯煤机厂的齐师傅患有严重的脑梗、心脏病,行动不便,因无儿无女一直生活在养老院。他打电话联系佳木斯市人社局后,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主动联系煤机厂的人事专员,同时向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请示,开辟绿色通道,进行上门服务--将省级鉴定专家请到养老院,现场为齐师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我们真是不知道怎么办了,要不是你们,老齐的待遇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着落!你们可解决了我们和老齐的大问题呀!”养老院工作人员说。
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佳木斯市发生。2015年,按照黑龙江省人社厅要求,佳木斯市人社局率先在全省开展了特殊病种鉴定工作,每个季度为患者进行特殊病种及癌症患者的劳动能力鉴定。
2020年,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特殊病种鉴定工作暂缓开展,参鉴人员进行鉴定的愿望十分强烈。
佳木斯市人社局一边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一边积极谋划疫情防控新形势下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当疫情好转,佳木斯市采取分时段通知的方式,在保证人员不聚集的情况下,顺利地完成161名特殊病种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让他们及时享受待遇。
四项制度“保透明”
2019年的一天,在核查病历时,佳木斯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未发现参鉴人员孙先生所提供的病历报销记录,他们来到了孙先生提供病历的医院,通过现场核查病历,发现孙先生是利用他人的病历进行申报。佳木斯市人社局立即对此行为下发了告知书,并将其纳入申请人员失信名单。
佳木斯市人社局建立四项制度,推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完成。
--建立申报制度。由申请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申请,参保单位或存档部门受理,并向行政部门及时申报,认真把好“申报关”。
--完善内控复核制度。强化病历核查,分设病历核查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不允许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参与病历核查工作。实行双人核查,将核查方式、核查结果登记造册并签字确认后进行存档,最大程度地避免利用虚假病历参鉴情况的发生。
--实行劳动能力鉴定双公示制。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存档部门、参保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办理退休手续,实现知情权和鉴定结果透明化的双兼顾。
--建立专家初审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筛选了33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医疗卫生专家建立专家库。在每次省级集中鉴定前,随机抽选相关科别专家,提前对申报人员的病历进行初审,基本符合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人员才上报省厅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对不符合标准人员告知结果,合理进行政策解释,形成“随时受理申报-集中进行鉴定-特鉴特办-结果公示-及时落实待遇”的良好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