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创“示范”,民生工程系“民心” ——佳木斯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系列宣传(一)

来源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 : 发布 :2022-04-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督促各地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等相关规定,鼓励地方政府发扬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实践食品安全治理新制度、新方法,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全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持续提升,2014年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部署开展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试点城市需经过城市创建、省级初评、国家验收等环节后方可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将给我们带来:

——驱动食品链产业全面升级。创建工作将提高全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与水平,使“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防线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与加固,助力食品行业品牌价值提升。

——推动城市知名度全面提高。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了将佳木斯市打造为全省东部地区商贸消费中心的工作目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荣誉称号将显著提升城市地位与知名度,让寒地特产、三江美食等逐步享誉全国,扩大市场需求,有效带动消费、旅游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带动群众获得感稳步提升。食品安全长期以来都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之一。创建工作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随着全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监管保障措施的完善,进一步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舌尖上的安全”。

2016年5月,佳木斯市被国务院确立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城市,2022年将迎来国家级评价验收。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聚各方力量、全力攻坚克难,佳木斯市有决心、有信心,更有能力确保顺利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最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