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汤原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 :县区-汤原 浏览 : 发布 :2022-04-21
近年来,汤原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强化信用惩戒,让守信者因诚信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多措并举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加速推动汤原县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汤原县人民法院与中共汤原县委组织部、中共汤原县委宣传部等22家单位就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共同制定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联合惩戒的对象为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依法确认并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同时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建立了刑事犯罪人员信息交换机制。
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公开,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深度。汤原县人民法院推行“公众开放日”常态化机制,请群众走进法院。让普通百姓熟知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让老百姓以看得见、摸得到的方式感受司法的公平、公正,同时也向全社会表明一种态度:汤原县人民法院的大门是向社会公众敞开的,法院的各项工作是有序透明的,法院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汤原县人民法院形成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大幅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倒逼了队伍素质和审判质效同步提高。为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现,汤原县人民法院坚持惩戒与激励并重的新型执行工作理念,创新正向激励机制,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更多的真金白银落入人民群众的口袋,也让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不断有满满的获得感和暖暖的幸福感。
加强诚信建设,规范干警行为。为推动汤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加强个人诚信建设,不断提高综合能力素养、诚信道德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汤原县人民法院要求全体干警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方针、理论和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听从组织安排,维护组织权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部署,严格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办事,热情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加强信用应用场景创新力度,加大“信易贷”宣传推广力度。按照全县常态化推进“走千企访万户”活动要求,汤原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特成立组织结构,不定期召开常态化部署会议。在走访企业时,企业服务专员详细地讲解信易贷的用法及好处,使企业商户更加了解汤原县的便民政策。下一步,汤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走访力度,充分发挥“信易贷”服务平台的作用,使得商户能够更好更全面的了解信易贷的相关惠民政策。
大力开展“诚信汤原”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社会氛围。汤原县人民法院通过发放宣传彩页、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选派干警面向社会群众对“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法院如何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到“诚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同时,通过面对面与群众沟通交流,深入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增强干警为民服务意识,提升司法为民的服务水平,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汤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立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失信修复机制,转变执行工作理念。同时,加强法院干警个人诚信建设,不断提高其自身政治素养,诚信道德和廉洁自律的意识。持续加大诚信宣传力度,为汤原县社会体系建设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