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挥审判职能 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来源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浏览 : 发布 :2022-06-10

6月9日,黑龙江省建三江某公司给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的法官李慧强、卢伟艳、李伊佳送来一面写有“三载讼案正曲直 一堂明镜断事非”的锦旗,感谢该审判团队在黑龙江省建三江某公司诉杜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作出公正判决,保障其合法权益,并表示在该案中感受到了司法温暖和公平正义。


杜某某于2020年在黑龙江省建三江某公司租用钢管、扣件等建筑材料,仅支付了少部分租赁费后去向不明,迭加疫情影响,使黑龙江省建三江某公司陷入困境,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杜某某向其支付租赁费7.5万元。但因该公司缺乏诉讼经验,在一审中举证不足,且被告杜某某不到庭应诉答辩,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中该公司向中级法院提交了新证据,杜某某曾在黑龙江省建三江某公司出具的结算单上签字确认,能够证实杜某某尚拖欠该公司租赁费7.5万元的事实。结合同类案件检索,杜某某在原审法院还存在其他类似案件,也均作出了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的民事判决。二审最终作出判决,支持了黑龙江省建三江某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杜某某向该公司支付7.5万元租赁费。


鲜红的锦旗代表了当事人对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信任和认可,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深化落实法院机关服务和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推进法院联系服务企业,不断完善优良的法治环境,持续保障中小微企业的合法利益,为维护营商环境的健康发展奉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