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佳木斯市桦南县检察院运用“四个体系”扎实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工作
来源 :佳木斯政法 浏览 : 发布 :2022-06-17
桦南县人民检察院能力作风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运用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结合党建工作引领、多维教育培训、检察人员考核、检务督察督导构建四位一体队伍建设模式。
落实领导责任,以党建工作为引领。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自觉对表对标上级部署,主动抓好贯彻落实。以党群组织为依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并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开展研讨,自我剖析,自我查摆、自我提升。
目标清单推进,以教育培训强本领。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专班。结合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以上看下”考评目标,个人制定目标清单,确保工作落实到人。通过定期召开业态数据分析会,及时掌握业务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推进。同时,组织新春整训、检知课堂、法律慕课、业务大讲堂、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并开展业务大讲堂随堂测验和“基本业务+”季度测试,检验学习成效,做到有学有考有评。
量化考核评价,以考核体系为指引。制定《桦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办法》,实行全员全时分类考核,按照检察官考核、检察辅助人员考核和司法行政人员考核三个体系,分别制定考核办法,并融入德能勤绩廉等考核项目,每月召开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例会研判考评内容,做到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和公务员考核“两考合一”。
强化督导问责,以督察督导为抓手。严肃督导问责,抓实“四督四查”,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督责任查履职、督进度查推进、督难点查整改、督作风查担当,促进检察工作走深走实。从严治检,今年以来,针对专项工作下发督察通报3期。从严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制度,2022年以来,已如实填报1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