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佳木斯市以大数据赋能民事行政检察提质增效
来源 :佳木斯政法 浏览 : 发布 :2022-07-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紧跟、适应数字化时代发展趋势,深化检察大数据战略,加快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更好地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佳木斯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积极主动作为,依法能动履职,聚焦大数据法律监督,积极探索“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路径,逐步构建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流程图,推动民事行政检察“三大转变”,赋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提质增效。
一
聚焦大数据筛查案件线索,
由盲目排查向精准定位转变
通过网络渠道抓取外部案件信息,再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进而找到符合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条件的案件线索是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聚焦大数据法律监督的第一要务,但是执法司法机关在常年履职中形成的海量案件数据也成为筛查案件线索的重大阻碍,为使大数据筛查案件线索更具系统性、规划性,佳木斯市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以“项目+要素”工作法为依据,确定当前阶段民行政检察工作任务推进中的短板弱项,预先对执法司法机关开展相关领域执法司法活动进行摸底调研,重点对比新旧法律法规有所调整的相关法律条文,归纳总结可能存在的监督情形,为大数据筛查案件线索预先构建好监督模型,避免了盲目大量调卷浪费司法资源,再通过查询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络渠道,从海量案件信息中精准锁定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信息,高效、准确筛查监督线索,拓宽案件来源,提高监督效率。如“司法鉴定”专项监督活动中,确定将人民法院2020年5月1日以后审理的案件作为监督范围,将交通事故纠纷、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等侵权类案件作为排查范围,将法院是否出具委托书以及委托书载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8种情形作为监督重点,预先构建好监督模型,通过排查缩小调卷范围,有效提高监督效率,截至目前,全市两级院共办理“司法鉴定”专项监督案件34件,环比增长580%。
二
聚焦大数据探索共性问题,
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转变
随着对通过构建监督模型获取监督线索的核实,对案件中涉及的共性问题开展类案监督是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聚焦大数据的第二要务,但是监督线索涉及领域广、人物关系复杂、争议焦点各有不同也成为查找出共性问题的重大难题,为提升监督质效,市院民事检察部门以监督模型获取的监督线索为基础数据,将线索中涉及的违法情形查清,监督要点列明,形成一个新的监督要点数据池,再对发现涉及的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总结,追根溯源,通过提出类案检察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如“公告送达”专项监督活动中,通过筛查过去三年内所属地同级人民法院公告送达文书,确定大量程序违法案件线索,不但发现公告送达适用程序违法、公告送达启动违法、没有记录公告送达内容和经过等个性问题,也发现了公告送达内容不规范的共性问题,该问题在佳木斯地区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裁判文书过程中十分普遍,变相剥夺了被送达人的诉讼权利,损害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为此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向同级人民法院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三
聚焦大数据深挖背后成因,
由案件办理向社会治理转变
民事行政检察既要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努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前段,做到矛盾不上交、不升级,又要能动履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注重溯源治理、标本兼治,做到案结事了政和。因此,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也就成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聚焦大数据的第三要务。大数据法律监督作为加强溯源治理的重要手段,也要坚持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工作着眼点不仅局限于个案公正,还应注重系统思维,从整体出发,注重实现系统功能的优化。佳木斯市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深入践行以“我管”促“都管”理念,将监督要点数据池内的数据进行再加工、再处理、再筛查,特别针对一方当事人相同、案由相同案件进行进一步归纳,办案时“多想一步”“多管一分”,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及解决对策,特别是由于相关行政机关越位、缺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引起民事行政纠纷,向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其正确履职,做实诉源治理。如抚远市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以刑事检察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为依据,从抚远市公安局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份适用简易程序的执法案件中随机抽取200案件进行审查,发现30件行政执法案件均存在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处罚的案例,为此,抚远市人民检察院向该局制发行政违法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履职,实现较好监督效果。
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一方面是适应社会治理现代化更高需求,更好承担统筹发展和安全政治责任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有助于补足法律监督短板,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此,佳木斯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将继续把大数据法律监督作为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制高点,推进民事行政检察“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法律监督模式变革,推动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