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桦川县市场监管局采取 “四步走”开展燃气器具专项整治

来源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 : 发布 :2022-07-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省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7.5伊春燃气事故教训,按照黑龙江省燃气安全“百日”行动方案,近期桦川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四步走”扎实开展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专项整治,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防线”。


完善举措,迅速落实行动

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抢前抓早制定了《桦川县燃气器具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在政府工作网站公示燃气具投诉举报电话,从开展专项行动至今,检查销售燃气具及配件经销商户49家,发放燃气具警示标志49个,出动执法车辆21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


全面检查,坚持问题导向

此次专项行动,以五金百货店、家用电器专营店、乡镇小超市等经营门店为重点,对家用燃气具及相关配件产品经销单位逐户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燃气灶、燃气热水器及其配件是否有厂名厂址、CCC认证标志、合格证、标识等,严厉查处销售来历不明、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家用燃气器具等违法行为。


全面检查,坚持问题导向

此次专项行动,以五金百货店、家用电器专营店、乡镇小超市等经营门店为重点,对家用燃气具及相关配件产品经销单位逐户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燃气灶、燃气热水器及其配件是否有厂名厂址、CCC认证标志、合格证、标识等,严厉查处销售来历不明、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家用燃气器具等违法行为。


宣传引导,倡导诚信经营

在整治行动中,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燃气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意见书》500余份,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49份,为经营者普及家用燃气器具及相关配件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品销售、标识、使用知识,督促经营者遵守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增强法律意识,严守诚信经营底线,把好产品质量和安全关。


严格执法,依法从严查处

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经营主体销售的燃气器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用胶管未标注制造年份和使用期限、调压阀存在压力可调等情况,工作人员立即要求停止销售并下架处理,抽查验证3C认证证书6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次,排除风险隐患39项,查处违法案件1件。

下一步,桦川县市监局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推动多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协同作战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和监管闭环,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