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佳木斯市汤原县人民法院:“三项举措”强化正向典型引领 激励干警担当作为
来源 :信用佳木斯 浏览 : 发布 :2022-07-29
“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汤原县人民法院持续强化正向激励作用,通过学习教育、引领带动、选树典型、量化考核等多样形式,不断激励干警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全面营造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
强化学习,发挥正向激励作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汤原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把创建“学习型法院”作为提升审执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院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学习程序,及时整理学习内容,以上率下带动全院干警深学政治理论,精学审判业务,常学廉政文化。截至目前,已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6次,班子成员带头为分管战线讲党课4次;围绕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组织基本业务+测试2次;推动领导干部、资深法官、业务能手以大讲堂形式集中开展庭审辅导讲座6次;组织本院30余名干警参与“法考助学”活动并建立联络群交流学习经验;组织开展政治轮训2次;制定支部学习计划4份,干警个人学习计划101份,撰写学习笔记300余篇,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激励干警争当学习先锋。
选树典型,激发干事创业动力。深入学习滕启刚、崔道植、周春梅、胡国运等政法系统先优事迹,持续选树典型、宣传先进,激励干部比学赶超、对标先进。按照“办案数量居多、办案质量过硬、办案社会效果好”的基本要求,组织开展办案标兵、办案能手评选,持续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感召力,积极宣传在审判执行业务绩效优异,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开设专栏对汤原县抗击新冠肺炎期间勇担重任、敬业奉献干警先进事迹进行线上及时宣传。“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县人民法院现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3人,被省高院评选为学习型干警2人,获得2021年度审判质效优异法官2人,上报县委政法委先进典型4人,进而引导全院干警见贤思齐、拼搏进取。
突出实干,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旗帜鲜明地树立注重实干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政治过硬、信念过硬、能力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的选人用人基本理念。充分发挥平时考核激励作用,建立考核量化体系,结合全院各庭室业务范围和岗位职责内容,研究拟定《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干警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和专项工作考评方案,提拔使用在关键时刻“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到关键岗位、重点岗位上。现已有2名80后优秀干部进入领导班子,提拔选用2名90后青年干警为中层干部,推荐到市委政法委跟岗培训优秀干警1人,选派到基层一线法庭锻炼培养2人。
汤原县人民法院今后将更加充分的认识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措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力求树立一个典型、成为一面旗帜、倡导一种精神,推动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和宣传学习工作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