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护航 教育先行 佳木斯市开展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工作

来源 :市直-教育局 浏览 : 发布 :2024-05-13

佳木斯市将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工作作为加强教育行业监管、提升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通过制发实施方案、完成等级评定、强化结果应用等措施,依托佳木斯市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推进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工作,有效提升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水平,营造了诚实守信的教育环境,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信用意识,树立行业标杆

佳木斯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向广大教育从业人员普及信用知识、强调诚信从业的重要性。同时,出台《佳木斯市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教育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范围、采集方式、评价标准、奖惩措施,推动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与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联动管理,为行业信用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开展等级评定,实行信息化管理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业规范,结合教育从业人员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市教育局制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依托佳木斯市信用信息平台,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依据采集并认定的执业信用信息将信用等级划分为五级:A级为信用优秀,B级为信用良好,C级为信用一般,D级为信用较差,E级为严重失信。市教育局通过系统化管理,可以实时监测教育从业人员的信用状况,从而更好地培养与现代化新龙江建设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三、注重结果应用,持续优化机制

依托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评价结果,对教师实施分类管理。用人单位在考核评价、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将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条件,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行差异化的激励、惩戒和监管措施。为确保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市教育局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定期评估评定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调整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持续优化。确保教师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有效, 确保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工作落实落靠。

目前,佳木斯市已完成15000余名教师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有效促进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和信用意识的提升,形成了诚信从教的良好风尚。下一步,佳木斯市将进一步加强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社会各界参与信用管理工作和信用监督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