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教育局开展“诚信进校园”活动

来源 :县区-富锦 浏览 : 发布 :2026-06-18

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工作要求,按照全市 “诚信宣传” 活动统一部署,富锦市教育局扎实开展系列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广大师生树立诚信理念、恪守诚信准则,营造教育领域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现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本次宣传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师生的原则,以诚信进校园为核心,统筹机关内部宣传与校园教育引导两大板块,将《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贯穿活动全过程,确保宣传内容有说服力、教育活动有感召力。在机关内部,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会,逐条解读条例内容,结合岗位职责开展诚信履职交流研讨,要求工作人员严守工作纪律、坚持诚信办事,把诚信要求融入日常政务服务、教育管理各项工作中,筑牢机关干部诚信思想根基。

面向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我局统筹部署校园诚信宣传工作,推动诚信教育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主题活动。各学校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宣传栏、校园广播、电子屏等阵地,普及诚信知识、宣讲诚信故事,引导学生明白诚信做人、诚信学习的重要意义。同时组织开展诚信征文、演讲比赛、手抄报评比、诚信宣誓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以寓教于乐的形式让诚信文化入脑入心,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 “第一粒扣子”。此外,各校还通过家长群、家访等方式,推动诚信宣传延伸至家庭,形成学校、家庭联动的诚信教育格局。

活动开展期间,我局严格按照报送时限要求,及时梳理活动图文、工作动态等宣传材料,完成信息上报工作。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全局干部职工诚信服务意识显著提升,全市广大师生的诚信观念进一步增强,诚信之风在校园落地生根。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把诚信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持续推进,不断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载体,持续深化《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落实,以诚信建设赋能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贡献教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