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兼职诈骗3亿余元 85后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 :浙江法制报 浏览 : 发布 :2020-08-24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件进行宣判,主犯孙某华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给所有被害人。(案情详见本报7月3日6版《从“手抓饼小哥”到亿万富豪暴富“神话”竟靠诈骗写就》)
孙某华,1985年5月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早年以卖手抓饼为生,2010年曾遭遇过刷单诈骗,却抓住“商机”,2015年起伙同他人注册多家公司,并自行开发语音、微聊、微信息、微助手等软件,为实施诈骗做足了准备。诈骗团伙成立后,团伙成员在QQ、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网络兼职信息,通过收取会员费在全国各地行骗,从2017年6月至2018年11月,受骗缴纳会员费的被害人近200万人,包括很多大学生和家庭主妇,诈骗金额达3.16亿余元。
审理过程中,孙某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未表现出一丝悔意,反而振振有词地为自己辩解,认为“是因为被害人不够努力,才导致工作任务无法完成,薪酬无法实现”。而事实上,多名被害人以及曾在该诈骗团伙工作过的成员都表示,平台里任务数量很少,长期不更新,很多任务根本不可能完成,“日赚150元就是骗人”。
涉及该案的160余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另案处理,目前有30多人被判刑,其中8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