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诈骗套路大揭秘:法官教你如何防骗
来源 :四川新闻网 浏览 : 发布 :2020-08-28
找人代办图方便,结果发现被人骗。
2019年10月国庆节期间至同年12月16日,被告人刘某某通过虚构“某养鸡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将被政府征地占用,要进行安置补偿,并可以帮他人挂靠该合作社购买社会养老保险,享受优惠政策。随后,骗取了被害人张某某、宋某某等20余人的信任,并以收取一定费用“打点关系”、代收社会养老保险费、借款的名义,共计骗取前诉被害人现金人民币20余万元。最后,因被害人发觉并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核实社保费用缴纳情况后发现被骗,遂报案。最终被告人刘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古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同样因代办受骗的还有邹某某、陈某某等人,被告人韩某某以帮助他人办理汽车审车、买保险、缴纳车辆购置税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被告人刘某某、韩某某的行为皆构成诈骗罪,最终也受到法律严惩。
温馨提示:有人图方便、不想亲自跑,有人想占便宜,“代办业务”随之产生,心怀叵测之人便以此进行诈骗,其实手段并不高明,如果正常到社保部门办理手续,缴纳相关的手续费用,哪需“打点关系”费?老百姓办理医保、养老保险、信用卡、贷款等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业务时,更要提高警惕,亲自前往官方渠道询问、办理业务。
朋友圈购物,收钱不发货?
2020年2月2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地口罩紧缺,被告人成某某便想借此机会大赚一笔,开始动了歪脑筋,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销售口罩的信息,谎称有口罩出售。被害人吴某某经人介绍后添加被告人微信,欲向其购买口罩。经双方商议,被害人通过微信、银行卡转账方式向成某某支付货款共计51600元。被告人收到该款后,于当日将其中的41150元用于购买汽车,其余陆续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后被告人成某某被侦查人员抓获。案发后,被告人已将骗取的钱款返还被害人吴某某。受害人钱财虽无财产损失,但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无疑,最终被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
温馨提示:现在网络购物很便利,朋友圈也成为各种微商的新天地,但消费者们,生活中凡事需多留个心眼,警惕交易,避免有心之人乘机而入。
合作代购提分成,一投再投需警惕。
“你和我垫资从澳洲代购奶粉吧?每桶奶粉可赚70块”。 2019年8月26日至10月3日,被告人成某某以和王某某、罗某某到澳洲代购奶粉牟利分成为由多次让其垫资购买,后二被害人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共计向成某某转款人民币121926元。本案经法院审理后,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温馨提示:近年来,代购风兴起,足不出户就可以购买商品,其中全球的高端奢侈品、海外奶粉都是代购的热门产品。代购商品真假一般人不能深入辨别,另一部分人听说代购赚钱,也想加入分一杯羹,一些人代购经验都少,容易被骗,涉足代购,一定要万分谨慎。
法官提醒:记住,在和别人进行交易、合作的时候,擦亮眼睛,保持怀疑,多想想对方是否可靠。法律能为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提供救济,但是受害者需要花费大量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所以面对诈骗,防患于未然,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