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包工程、办工作、做微商......四处招摇撞骗的“大能耐”,栽了!
来源 :信用佳木斯 浏览 : 发布 :2021-01-19

骗局1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间,王某以做二手车生意为由邀请祝某加入,骗取其信任,并让其汇款买车。祝某后通过网银和微信八次转账给王某人民币83400元,期间王某返还祝某600元。

2018年8、9月份,王某谎称其亲属可以承揽安装市政监控工程邀请祝某加入。2019年3月17日,王某虚构安装市政监控工程的工作已完工,以结账需要送礼为由,欺骗祝某提供此笔费用,后祝某通过支付宝三次转账给王某35700元。
骗局2
2017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14日期间,王某谎称能为他人办理医疗保险,骗取吕某信任。后王某以给吕某亲属办理医保名义,通过微信转账方式骗取吕某人民币9000元。
骗局3
2018年10月22日至2019年1月13日期间,王某以合伙买卖二手车为由,骗取李某信任,后李某通过手机银行和支付宝五次转账给王某人民币143000元。
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期间,王某以自己有能力为他人办工作为由,骗取李某信任,后李某通过支付宝转账、手机银行转账、现金给付等方式,先后将于某、杨某等七人办工作的钱款支付给王某人民币465000元。
2018年10月22日至2019年1月13日期间,王某以合伙买卖二手车为由,骗取李某信任,后李某通过手机银行和支付宝五次转账给王某人民币143000元。
2018年12月19日,被告人王某以合伙购买织袜机器为由骗取李某信任,让李某参与出资,后李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王某人民币45000元。
骗局4
2018年11月14日,王某以能给杜某办工作为由,骗取杜某信任,后杜某通过POS机转给王某人民币50000元。
骗局5

2019年3月7日,王某以给敬某办工作为由,骗取敬某信任,后敬某支付王某人民币30000元。
骗局6


来源:大庆市红岗区法院
编辑:王鹏、刘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