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 :信用佳木斯 浏览 : 发布 :2018-05-23
佳政办发〔2018〕12号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016-2020年) 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佳木斯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5月21日
佳木斯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016-2020年)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016 -2020年 )的通知》(国办发〔 2016 〕104号 )、《 黑龙江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黑政办发 〔 2017 〕 41 号 )和《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防灾减灾工作现状与形势
(一)全市防灾减灾工作现状。 “十二五”时期,我市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特别是洪涝、风雹给灾区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面对复杂严峻的灾害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 全市上下大力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不断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高效有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五年间,我市有效应对了 2013 年三江流域特大洪涝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较好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成立了 市减灾委员会 , 防灾减灾合力更强。 出台了 《佳木斯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气象、 水利、 地震 、 林业、农业等监测水平和能力大幅提高,各类灾害信息员达到 2491 人(灾害信息员 1200 人,气象信息员1211人,地震信息员80人 ) 。 依托武警、消防、民兵及预备役组建了市、县、乡三级应急救援队伍,抢险救援能力大幅提高。 为3个多灾易灾县配备了救灾专用车辆, 实现了以地震监测数字化为主的监测预报体系。全市修建江河堤防 1770 公里,保护耕地1641万亩,保护人口241.65万人。“ 三江治理 ”工程全线开工建设,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或100年一遇。建设水库达到27座,畜水能力达到2.74亿立方米,小(Ⅰ)型水库已全部除险。各类灌溉机电井达到29460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覆盖率达90%,灾害预报准确率80% 以上。森林防火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636.2万元,新建林火视频监控系统10套,瞭望塔8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巩固和完善了8个国家级标准站和4个国家中心测报点建设。 改造学校203所,面积381415平方米。 改造农村泥草(危)房 6.37 万户。 中小学开设了《生命教育》地方课程。 利用“防灾减灾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累计发放减灾宣传材料100万份,展览宣传图板400多块,组织演练100余场次,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不断增强。 新建了 15 个国家和 27 个 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提升。
(二)“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日益严峻的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成为影响我市改革与发展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难以预见性日显突出,灾害形成、发生规律、时间特征、损失程度、影响深度出现了新变化和新特点,给防灾减灾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传统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与防灾减灾职能不断拓展、任务日益加重的要求不相适应,灾害发生的综合性与越来越强的社会关注度不相适应,防灾减灾投入和救灾物资储备与灾害频发性、突发性、重大危害性不相适应。 随着我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人民群众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对防灾减灾的支撑将更加有力,减灾救灾体制将更加顺畅、机制将更加完善,作用将进一步凸现。探索形成的防灾减灾体制、社区综合减灾、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和社会化减灾宣传等经验和实践,为推进防灾减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统筹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和灾害过程各个阶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把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工作基点,强化全民防灾减灾意识,重视减轻灾害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预防为主,综合减灾。坚持防范在先、以防为主,统筹推进灾害管理各领域、全过程的有效衔接,确保防抗救有机融合。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健全市级统筹指导、灾害分组负责、密切协同处置的抗灾救灾应急机制,强化县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形成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规划目标。
1 .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综合协调联动机制运作顺畅,灾害救援队伍、救灾物资、信息传播渠道等减灾资源作用充分发挥。
2 .预测预警水平大幅提升。气象自动观测站实现乡镇全覆盖,森林火灾监测覆盖率进一步提高,汛期洪涝发生预报准确率进一步提高,农田重大病虫主要发生区病虫害在线监测系统使用的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3.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各专业综合灾害救助力量不断壮大,防洪排涝工程、农村住房改造、“互联网 + 农业 ”高标准示范基地等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4.救助保障体系快速有效。完善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灾害救助项目和救助内容,积极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
5.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普遍提高。推进 全国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和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试点建设。 广大居民、 在校学生的 防灾、避灾和自救意识普遍提高。确保每个社区有 1 名灾害信息员。
6.灾害造成损失明显减少。因灾人员死亡和经济损失显著下降,全市年均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控制在1 .3 %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风险能力建设。 全面开展以县为单位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实施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努力消除风险隐患。依托国家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推进我市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化。进一步完善佳木斯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显著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加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等各类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信息终端等技术装备,提高信息获取、远程会商、公众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建立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多发地区常态化监测机制。加强重大病虫害田间监测网点和在线监测管理平台系统建设。
(二)加强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组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灾害风险的工作机制,完善以军队、武警部队中的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灾害应急处置人才队伍体系。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市、县和多灾易灾乡(镇)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落实救灾物资分级储备的主体责任,储备应急救助急需、易长期储存的救灾物资,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运行机制,确保自然灾害发生 8 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医疗得到有效救助。完善市级统筹指导、县(市)为主体、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重建工作机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大恢复重建规划、技术指导力度,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节材环保技术,加大恢复重建质量监管力度。
(三) 加强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开工建设“三江连通”骨干工程。佳木斯市西部地区:新建、扩建水库等枢纽性控制工程,减轻下游区的防洪压力,缓解城市及农田的需水要求;新建、扩建郊区格节河水库、桦南县寒葱沟水库、汤原县亮子河水库;继续实施现有水库工程的除险加固工程,对桦南县向阳山水库、共和水库、铁岭水库、青背水库、郊区四丰山水库等5座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加大中小河流的防洪治理力度,对汤原县阿凌达河、桦南县倭肯河、郊区铃铛麦河等11条河流进行防洪治理;治涝工程以小区域重点治理为主,主要建设桦南县四大洼子涝区、两河涝区,汤原县振兴、月牙泡、吉祥等涝区工程。佳木斯市东部地区:完善区域内松花江、黑龙江干流防洪工程体系和七星河、挠力河、青龙莲花河、浓江鸭绿河、安邦河防洪除涝工程体系;加大力度尽快建设完善佳木斯市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对区域内一些重点中小河流进行防洪治理。加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与治理力度,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减少人民群众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加强城市排涝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全面提升城市防内涝能力。继续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重点提升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水平,中小学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标准,提高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抗灾能力和设防水平。结合扶贫开发、“美丽乡村”建设、危房改造和灾后恢复重建等,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困难群众泥草房和危房改造。到2020年力争基本完成城镇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完成4.2万户农村泥草(危)房改造。加快供水管网建设,推进市区和县城供水管网向城郊村延伸,中心村自来水供水管网工程全覆盖。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保护,升级改造供水处理设施。
(四)提高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人员安置能力建设。 完善各类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定期开展逃生演练。加强减灾救灾骨干救援队伍及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开展应对突发灾害的专项演练。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援,最大限度分散安置受灾人员。全面掌握具备安置条件的场所,抽调公安干警、医疗防疫、食品检验、心理咨询等专业人员,提高集中安置区管理水平,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
(五)加强科技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加强科技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加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风险与损失评估,推进监测预警、风险防范、评估分析智能化,发挥现代科技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支撑作用。建立“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100个。完善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实现防灾减灾救灾大数据共享。
( 六)加强社区(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统筹本地条件,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推进沿江、易灾地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加强各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加强城乡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发挥区域辐射功能,提高安置水平。开展社区(村)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社区(村)灾害风险图,科学组织社区(村)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加强社区(村)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居民、企业广泛参与防灾减灾活动,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鼓励县(市)区利用学校、公园、体育场等现有公共场所建设或改造应急避难场所,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试点工作。加大对自然灾害严重的贫困地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以家庭为单元储备灾害应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
(七)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 建立完善社会动员协调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补充政府角色缺位。逐年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标准,开展农业保险保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试点,探索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完善农业财政巨灾指数保险试点等巨灾保险制度,倡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保自然灾害意外险,逐步形成灾害风险市场化分担模式。开展农企合作,扶持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发展,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范围。鼓励开展跨区作业,鼓励地方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创新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
(八)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建立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力量协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的机制,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优化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在灾害信息传播、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作用。注重发挥好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拓宽减灾宣传渠道。将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幼儿园、中小学学校教育内容,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课堂。组织专家参与防灾减灾科普宣讲活动,扩大科普宣传受众范围和影响力。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发挥社区宣传阵地的作用,宣传推广各级减灾经验、成功案例和减灾知识,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四、重大项目
(一)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以统筹规划、合理分布和资源整合为原则,完成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库及 同江、 抚远两个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推进水务、卫生计生、公安等涉灾单位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和消防灭火剂储备建设。
(二)综合减灾建设项目。 建立社区防灾减灾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建设居民紧急疏散和临时安置的避难场所。结合人口分布和灾害隐患分布情况,在典型灾害易发县(市)区新建或改扩建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满足灾害风险区居民应急避险和较长时间避难的需求。规划建设森林消防供水站180个,地面取水蓄水池200个,野外机降停机坪2处。
(三)应急救护能力提升工程。 2018 年底,全市接受应急救护培训的医务人员占总医务人员的15%以上。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市接受应急救护培训的人员占总人口比例达到5%的目标。建设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满足各类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的需要。
(四)重大水利工程。 到2020年,完成松花江干流、黑龙江干流堤防达标建设,使农田段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使佳木斯市城中区整体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城东区、城西区达到50年一遇。完成中小型河流堤防达标建设,倭肯河、汤旺河和饶力河三条中型河流防洪标准达到30年一遇,剩余小型河流堤防达到20年一遇。对现有未达标大中型和小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保证重点地区、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全市排涝标准基本达到3-5年一遇,国境河流国土流失情况初步得到控制。堤防工程:对佳木斯市城市防洪工程、佳木斯市柳树岛防护工程、桦川县松干防洪工程、同抚大堤等堤防进行提高防洪标准及除险加固治理。涝区工程:治理富锦七星河涝区、富锦挠力河涝区、同江市鸭北涝区、青龙莲花河涝区同江片、安邦河涝区、汤原县涝区等。灌区工程:对临江灌区、三村灌区、幸福灌区、引汤灌区、悦来灌区、新河宫河区和向阳山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提高标准建设。水库工程:格节河水库扩建工程。实施佳木斯市滨水城市建设工程、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等。
(五)农业重点建设工程。 大力推广水稻大棚育秧技术,力争到2020年水稻大棚育秧面积达到4000万平方米以上,80%以上的水稻实现科技化催芽、标准化育秧、科技化管理。建立“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100个。在我市建立省级水稻早熟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一处。
(六)完善监测预警工程。 建设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工程,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地震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城市地震预警系统。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防治减灾三大体系,到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7‰以内,建设以我市国家级中心测报站点为主、省级测报站点为辅、覆盖全市各国有林场和乡镇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网络;建设农业重大病虫害乡村监测网点130个。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管理体制机制。 落实“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工作机制,建立防灾减灾工作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防灾减灾部门、县(市)区责任制。充分发挥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构的职能,加强涉灾部门间、部门与县(市)区政府间的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统筹城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完善军地协调联动、救援力量调配、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联动机制,促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调有序推进。
(二)切实加大对防灾减灾的投入。 加大防灾减灾事业投入,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生活保障安排、物资装备储备等方面的财政投入以及恢复重建资金筹措机制,逐步形成政府资金、市场资金、捐助资金等相互结合的防灾减灾资金筹措和投入机制。
(三)努力培育防灾减灾专业队伍。 按照“用好现有人才,稳定关键人才”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适应防灾减灾的救灾队伍。各灾害管理部门要着力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把知识层次高、业务水平好、创新意识强的人员充实到防灾减灾工作的第一线。统筹发展灾害信息员队伍,提高政府灾情信息报送与服务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在灾害多发地和重点防范区建立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志愿者广泛参与的灾害紧急抢险救援队伍,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发挥防灾减灾教育网络优势,培养不同层次的专兼职防灾减灾人才,加强岗前培训和岗位练兵,为防灾减灾工作进社区、进乡村提供人才保证。
佳政办发〔2018〕12号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016-2020年) 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佳木斯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5月21日
佳木斯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016-2020年)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016 -2020年 )的通知》(国办发〔 2016 〕104号 )、《 黑龙江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黑政办发 〔 2017 〕 41 号 )和《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防灾减灾工作现状与形势
(一)全市防灾减灾工作现状。 “十二五”时期,我市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特别是洪涝、风雹给灾区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面对复杂严峻的灾害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 全市上下大力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不断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高效有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五年间,我市有效应对了 2013 年三江流域特大洪涝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较好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成立了 市减灾委员会 , 防灾减灾合力更强。 出台了 《佳木斯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气象、 水利、 地震 、 林业、农业等监测水平和能力大幅提高,各类灾害信息员达到 2491 人(灾害信息员 1200 人,气象信息员1211人,地震信息员80人 ) 。 依托武警、消防、民兵及预备役组建了市、县、乡三级应急救援队伍,抢险救援能力大幅提高。 为3个多灾易灾县配备了救灾专用车辆, 实现了以地震监测数字化为主的监测预报体系。全市修建江河堤防 1770 公里,保护耕地1641万亩,保护人口241.65万人。“ 三江治理 ”工程全线开工建设,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或100年一遇。建设水库达到27座,畜水能力达到2.74亿立方米,小(Ⅰ)型水库已全部除险。各类灌溉机电井达到29460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覆盖率达90%,灾害预报准确率80% 以上。森林防火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636.2万元,新建林火视频监控系统10套,瞭望塔8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巩固和完善了8个国家级标准站和4个国家中心测报点建设。 改造学校203所,面积381415平方米。 改造农村泥草(危)房 6.37 万户。 中小学开设了《生命教育》地方课程。 利用“防灾减灾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累计发放减灾宣传材料100万份,展览宣传图板400多块,组织演练100余场次,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不断增强。 新建了 15 个国家和 27 个 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提升。
(二)“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日益严峻的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成为影响我市改革与发展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难以预见性日显突出,灾害形成、发生规律、时间特征、损失程度、影响深度出现了新变化和新特点,给防灾减灾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传统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与防灾减灾职能不断拓展、任务日益加重的要求不相适应,灾害发生的综合性与越来越强的社会关注度不相适应,防灾减灾投入和救灾物资储备与灾害频发性、突发性、重大危害性不相适应。 随着我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人民群众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对防灾减灾的支撑将更加有力,减灾救灾体制将更加顺畅、机制将更加完善,作用将进一步凸现。探索形成的防灾减灾体制、社区综合减灾、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和社会化减灾宣传等经验和实践,为推进防灾减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统筹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和灾害过程各个阶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把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工作基点,强化全民防灾减灾意识,重视减轻灾害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预防为主,综合减灾。坚持防范在先、以防为主,统筹推进灾害管理各领域、全过程的有效衔接,确保防抗救有机融合。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健全市级统筹指导、灾害分组负责、密切协同处置的抗灾救灾应急机制,强化县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形成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规划目标。
1 .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综合协调联动机制运作顺畅,灾害救援队伍、救灾物资、信息传播渠道等减灾资源作用充分发挥。
2 .预测预警水平大幅提升。气象自动观测站实现乡镇全覆盖,森林火灾监测覆盖率进一步提高,汛期洪涝发生预报准确率进一步提高,农田重大病虫主要发生区病虫害在线监测系统使用的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3.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各专业综合灾害救助力量不断壮大,防洪排涝工程、农村住房改造、“互联网 + 农业 ”高标准示范基地等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4.救助保障体系快速有效。完善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灾害救助项目和救助内容,积极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
5.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普遍提高。推进 全国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和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试点建设。 广大居民、 在校学生的 防灾、避灾和自救意识普遍提高。确保每个社区有 1 名灾害信息员。
6.灾害造成损失明显减少。因灾人员死亡和经济损失显著下降,全市年均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控制在1 .3 %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风险能力建设。 全面开展以县为单位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实施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努力消除风险隐患。依托国家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推进我市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化。进一步完善佳木斯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显著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加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等各类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信息终端等技术装备,提高信息获取、远程会商、公众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建立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多发地区常态化监测机制。加强重大病虫害田间监测网点和在线监测管理平台系统建设。
(二)加强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组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灾害风险的工作机制,完善以军队、武警部队中的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灾害应急处置人才队伍体系。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市、县和多灾易灾乡(镇)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落实救灾物资分级储备的主体责任,储备应急救助急需、易长期储存的救灾物资,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运行机制,确保自然灾害发生 8 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医疗得到有效救助。完善市级统筹指导、县(市)为主体、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重建工作机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大恢复重建规划、技术指导力度,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节材环保技术,加大恢复重建质量监管力度。
(三) 加强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开工建设“三江连通”骨干工程。佳木斯市西部地区:新建、扩建水库等枢纽性控制工程,减轻下游区的防洪压力,缓解城市及农田的需水要求;新建、扩建郊区格节河水库、桦南县寒葱沟水库、汤原县亮子河水库;继续实施现有水库工程的除险加固工程,对桦南县向阳山水库、共和水库、铁岭水库、青背水库、郊区四丰山水库等5座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加大中小河流的防洪治理力度,对汤原县阿凌达河、桦南县倭肯河、郊区铃铛麦河等11条河流进行防洪治理;治涝工程以小区域重点治理为主,主要建设桦南县四大洼子涝区、两河涝区,汤原县振兴、月牙泡、吉祥等涝区工程。佳木斯市东部地区:完善区域内松花江、黑龙江干流防洪工程体系和七星河、挠力河、青龙莲花河、浓江鸭绿河、安邦河防洪除涝工程体系;加大力度尽快建设完善佳木斯市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对区域内一些重点中小河流进行防洪治理。加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与治理力度,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减少人民群众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加强城市排涝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全面提升城市防内涝能力。继续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重点提升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水平,中小学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标准,提高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抗灾能力和设防水平。结合扶贫开发、“美丽乡村”建设、危房改造和灾后恢复重建等,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困难群众泥草房和危房改造。到2020年力争基本完成城镇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完成4.2万户农村泥草(危)房改造。加快供水管网建设,推进市区和县城供水管网向城郊村延伸,中心村自来水供水管网工程全覆盖。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保护,升级改造供水处理设施。
(四)提高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人员安置能力建设。 完善各类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定期开展逃生演练。加强减灾救灾骨干救援队伍及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开展应对突发灾害的专项演练。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援,最大限度分散安置受灾人员。全面掌握具备安置条件的场所,抽调公安干警、医疗防疫、食品检验、心理咨询等专业人员,提高集中安置区管理水平,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
(五)加强科技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加强科技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加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风险与损失评估,推进监测预警、风险防范、评估分析智能化,发挥现代科技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支撑作用。建立“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100个。完善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实现防灾减灾救灾大数据共享。
( 六)加强社区(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统筹本地条件,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推进沿江、易灾地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加强各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加强城乡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发挥区域辐射功能,提高安置水平。开展社区(村)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社区(村)灾害风险图,科学组织社区(村)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加强社区(村)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居民、企业广泛参与防灾减灾活动,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鼓励县(市)区利用学校、公园、体育场等现有公共场所建设或改造应急避难场所,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试点工作。加大对自然灾害严重的贫困地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以家庭为单元储备灾害应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
(七)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 建立完善社会动员协调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补充政府角色缺位。逐年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标准,开展农业保险保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试点,探索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完善农业财政巨灾指数保险试点等巨灾保险制度,倡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保自然灾害意外险,逐步形成灾害风险市场化分担模式。开展农企合作,扶持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发展,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范围。鼓励开展跨区作业,鼓励地方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创新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
(八)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建立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力量协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的机制,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优化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在灾害信息传播、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作用。注重发挥好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拓宽减灾宣传渠道。将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幼儿园、中小学学校教育内容,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课堂。组织专家参与防灾减灾科普宣讲活动,扩大科普宣传受众范围和影响力。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发挥社区宣传阵地的作用,宣传推广各级减灾经验、成功案例和减灾知识,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四、重大项目
(一)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以统筹规划、合理分布和资源整合为原则,完成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库及 同江、 抚远两个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推进水务、卫生计生、公安等涉灾单位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和消防灭火剂储备建设。
(二)综合减灾建设项目。 建立社区防灾减灾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建设居民紧急疏散和临时安置的避难场所。结合人口分布和灾害隐患分布情况,在典型灾害易发县(市)区新建或改扩建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满足灾害风险区居民应急避险和较长时间避难的需求。规划建设森林消防供水站180个,地面取水蓄水池200个,野外机降停机坪2处。
(三)应急救护能力提升工程。 2018 年底,全市接受应急救护培训的医务人员占总医务人员的15%以上。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市接受应急救护培训的人员占总人口比例达到5%的目标。建设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满足各类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的需要。
(四)重大水利工程。 到2020年,完成松花江干流、黑龙江干流堤防达标建设,使农田段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使佳木斯市城中区整体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城东区、城西区达到50年一遇。完成中小型河流堤防达标建设,倭肯河、汤旺河和饶力河三条中型河流防洪标准达到30年一遇,剩余小型河流堤防达到20年一遇。对现有未达标大中型和小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保证重点地区、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全市排涝标准基本达到3-5年一遇,国境河流国土流失情况初步得到控制。堤防工程:对佳木斯市城市防洪工程、佳木斯市柳树岛防护工程、桦川县松干防洪工程、同抚大堤等堤防进行提高防洪标准及除险加固治理。涝区工程:治理富锦七星河涝区、富锦挠力河涝区、同江市鸭北涝区、青龙莲花河涝区同江片、安邦河涝区、汤原县涝区等。灌区工程:对临江灌区、三村灌区、幸福灌区、引汤灌区、悦来灌区、新河宫河区和向阳山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提高标准建设。水库工程:格节河水库扩建工程。实施佳木斯市滨水城市建设工程、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等。
(五)农业重点建设工程。 大力推广水稻大棚育秧技术,力争到2020年水稻大棚育秧面积达到4000万平方米以上,80%以上的水稻实现科技化催芽、标准化育秧、科技化管理。建立“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100个。在我市建立省级水稻早熟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一处。
(六)完善监测预警工程。 建设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工程,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地震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城市地震预警系统。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防治减灾三大体系,到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7‰以内,建设以我市国家级中心测报站点为主、省级测报站点为辅、覆盖全市各国有林场和乡镇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网络;建设农业重大病虫害乡村监测网点130个。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管理体制机制。 落实“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工作机制,建立防灾减灾工作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防灾减灾部门、县(市)区责任制。充分发挥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构的职能,加强涉灾部门间、部门与县(市)区政府间的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统筹城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完善军地协调联动、救援力量调配、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联动机制,促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调有序推进。
(二)切实加大对防灾减灾的投入。 加大防灾减灾事业投入,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生活保障安排、物资装备储备等方面的财政投入以及恢复重建资金筹措机制,逐步形成政府资金、市场资金、捐助资金等相互结合的防灾减灾资金筹措和投入机制。
(三)努力培育防灾减灾专业队伍。 按照“用好现有人才,稳定关键人才”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适应防灾减灾的救灾队伍。各灾害管理部门要着力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把知识层次高、业务水平好、创新意识强的人员充实到防灾减灾工作的第一线。统筹发展灾害信息员队伍,提高政府灾情信息报送与服务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在灾害多发地和重点防范区建立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志愿者广泛参与的灾害紧急抢险救援队伍,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发挥防灾减灾教育网络优势,培养不同层次的专兼职防灾减灾人才,加强岗前培训和岗位练兵,为防灾减灾工作进社区、进乡村提供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