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布佳木斯市行政权力清单的决定

来源 :信用佳木斯 浏览 : 发布 :2016-11-02

佳政办发 2016 20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

调整公布佳木斯市行政权力清单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黑政办综〔 2016 16 号)要求,经 2016 9 29 市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调整公布《佳木斯市保留行政权力清单》、《佳木斯市下放城区行政权力目录》、《佳木斯市上收行政权力目录》和《佳木斯市乡(镇)行政权力清单》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工作,迅速做好市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和本级、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调整。各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执行《佳木斯市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佳办发 2015 21 )。不得擅自调整行政权力清单、运行流程、责任清单或者修改相关内容。确需调整的,按照规定上报调整并公布。各部门要及时做好下放行政权力的专业培训,加强对下的有效工作指导,做好上收到市级行政权力的流程制定,抓好运行落实。各区要主动研究,吃透精神,确保每一项行政权力承接到位。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乡(镇)行政权力的管理,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切实为百姓服务。

《佳木斯市保留行政权力清单》、《佳木斯市下放城区行政权力目录》、《佳木斯市上收行政权力目录》和《佳木斯市乡(镇)行政权力清单》均可在佳木斯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并下载。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11 月2

 

 

 

佳政办发 2016 20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

调整公布佳木斯市行政权力清单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黑政办综〔 2016 16 号)要求,经 2016 9 29 市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调整公布《佳木斯市保留行政权力清单》、《佳木斯市下放城区行政权力目录》、《佳木斯市上收行政权力目录》和《佳木斯市乡(镇)行政权力清单》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工作,迅速做好市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和本级、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调整。各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执行《佳木斯市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佳办发 2015 21 )。不得擅自调整行政权力清单、运行流程、责任清单或者修改相关内容。确需调整的,按照规定上报调整并公布。各部门要及时做好下放行政权力的专业培训,加强对下的有效工作指导,做好上收到市级行政权力的流程制定,抓好运行落实。各区要主动研究,吃透精神,确保每一项行政权力承接到位。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乡(镇)行政权力的管理,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切实为百姓服务。

《佳木斯市保留行政权力清单》、《佳木斯市下放城区行政权力目录》、《佳木斯市上收行政权力目录》和《佳木斯市乡(镇)行政权力清单》均可在佳木斯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并下载。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11 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