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猪及产品流通和调运管控措施的通知
来源 :信用佳木斯 浏览 : 发布 :2018-09-14
特 急 佳政明传〔 2018 〕 10 号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猪及产品流通
和调运管控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及省防控 “ 非洲猪瘟 ” 相关会议精神。为确保市场供应,现将我市生猪及产品流通和调运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
一、继续暂停佳木斯市所属县(市)生猪及产品调出调入。本县(市)生猪必须在严格检疫后,在定点屠宰企业加工成冷鲜肉进入本地市场,保证本地肉类供应。
二、准予郊区、向阳区、前进区和东风区疫区以外的生猪经过
严格检疫后,专人押运至城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加工成冷鲜肉后进入四个区市场。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沈 滨
特 急 佳政明传〔 2018 〕 10 号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猪及产品流通
和调运管控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及省防控 “ 非洲猪瘟 ” 相关会议精神。为确保市场供应,现将我市生猪及产品流通和调运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
一、继续暂停佳木斯市所属县(市)生猪及产品调出调入。本县(市)生猪必须在严格检疫后,在定点屠宰企业加工成冷鲜肉进入本地市场,保证本地肉类供应。
二、准予郊区、向阳区、前进区和东风区疫区以外的生猪经过
严格检疫后,专人押运至城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加工成冷鲜肉后进入四个区市场。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