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信用佳木斯 浏览 : 发布 :2018-08-03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 印发 佳木斯市农业面源污染
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佳木斯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佳木斯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 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6号), 有效推进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生产力持续提高、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为目标,以“一控、三减、三基本”为重点,坚持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农业生产相适应的原则,优化生产力布局,推广绿色生产方式,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合理减少农药化肥投入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用地膜循环利用,加快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效机制,为争当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提供生态环境保护。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谋划,统筹设计。 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统筹考虑各区域资源禀赋、产业特征、要素配置以及环境问题,科学规划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生产力布局,统筹设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和主要路径,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因地制宜,综合施策。 坚持源头控制、疏堵并举,深入研判水、肥、药等生产要素使用和畜禽粪便、秸秆、农田残膜等农业废弃物产排状况,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技术、工程、法律等手段,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污染分类施策治理。
(三)属地为主,多方参与。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实行“属地管理、部门指导、职责关联”制度和问责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的共治局面。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实现“一控、三减、三基本”的具体目标是:
——“一控”: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农业用水效率逐年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2。合理控制地下水灌溉规模,水田面积稳定在800万亩以上,到2020年 , 农业节水灌溉面积达到 270 万亩以上。
——“三减”:减施化肥,亩均施用量要达到10公斤(折纯)以下,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2%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80%以上;减农药和除草剂,使用量比“十二五”末减少2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5%以上;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三基本”: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全市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全力抓好秸秆野外禁烧和综合利用。 坚持“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总体思路,全力抓好农作物秸秆野外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实施市领导包县(市)区、县(市)区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屯、村干部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包保责任制,全力加强对秸秆野外焚烧的管控力度,确保不因秸秆野外焚烧导致重污染天气出现。按照 把农作物秸秆作为资源来用、当做产业来抓的总体思路,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大力推广翻埋、碎混和免耕等秸秆全量还田技术。积极争取国省项目支持,努力增加秸秆压块燃料站建设数量,大力推广生物质节能炉具,推进乡镇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改造。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同步推进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达产达效、发挥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向企业为主体、公司化运营、全社会参与的方向发展。 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收、储、运、产、加、销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牵头单位:市农委、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畜牧兽医局、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
(二)推进化肥减施计划。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现粮食、经济作物等主要农作物全覆盖,达到精准施肥,减量提效目标。每个县(市)、郊区至少建设1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定需定时定量施肥的高产高效示范区。开展有机肥提质增效试验示范,在蔬菜、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等绿色有机种植基地落实试验示范点23个,集成推广堆肥、液态肥、商品有机肥还田等有机肥替代化肥模式。每个县(市)、区围绕水溶性缓释肥料、生物有机肥等高效新型肥料,水稻机械侧深施肥、水肥一体化等先进施肥技术建立示范点5个以上。利用秸秆与畜禽粪便堆制有机肥,腐熟发酵造肥还田。到2020年,全市有机肥施用量达到200万吨。[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推进农药减施计划。 健全病虫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到2020年,实现水田区及重点旱田区全覆盖。积极争取植保工程项目,完善市、县两级预警监测管理平台和抗病性监测中心建设,健全乡、村两级监测网点,加强病虫害发生的预警预报监测。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通过“换药械、减药量、控药害”,加快推广以水旱田自走式高杆作物喷雾机和植保无人机为主的现代植保机械,到2020年,更换喷头及喷头体达到70%以上,淘汰非标准药械达到50%以上。推广应用超低容量喷雾、静电喷雾等先进施药技术,实现精准喷药,提高农药利用率。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型药剂和环保型助剂,加快以生物药剂、专业性诱杀、趋避性防控等为主的绿色防控措施的示范和推广。积极培育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一批装备精良、服务高效、规模适度的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到2020年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个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重点开展代防代治、阶段承包防治、全程承包防治等服务。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与科技园区相结合,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立一处绿色防控示范区,集成综合配套的绿色防控技术,推进农作物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的广泛应用。到2020年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以提高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为重点,加大有机肥还田工作力度,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以堆肥发酵、有机肥生产、沼渣沼液还田利用为重点,编制2018—2020年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布局优化、协调。 进一步强化有机肥原料和质量监管,对规模养殖场或其他企业组织自行沤制的有机肥,必须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其原料和产品进行质量监测,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后方可投入种植业生产使用。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创设有机肥施肥卡制度,并与“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相结合,保证粪肥来源、去向可追溯。 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实现粪肥还田,鼓励专业有机肥生产企业就近建厂,深度处理养殖场达标粪肥,加工成商品有机肥,市场化销售还田。 大力推广 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汤原农牧循环经济、粪便垫料回用还田、异位发酵床、能源化生产利用等 畜禽养殖废弃物 利用模式。积极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 场 创建活动, 到2020年,全市新创建示范场10个,总数达到35个。[牵头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农委,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大农膜回收力度。 推进农膜覆盖减量化、地膜产品标准化、捡拾机械化、回收专业化、回收利用片区化“五化”利用。加快农膜覆盖技术适宜性评估,示范推广倒茬轮作制度、一膜多用、行间覆盖、降解膜使用替代产品等技术。落实农业农村部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0.01mm以下地膜要求,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可降解地膜,从源头保障地膜可回收性。开展不同类型可降解地膜试验、筛选、示范、推广,提高可降解地膜使用面积。积极争取省农膜回收综合利用示范县建设项目, 选择1—2个县(市)区 建立以废弃农膜为原料的加工企业,鼓励引导加工企业在重点乡(镇)建立回收网点,或利用现有废品收购站(点),为企业代收废弃农膜,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运行有效的废弃农膜回收加工一体化格局。推广“宝清农膜回收方式”,探索推行“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生产企业回收”等回收利用机制。到2020年,初步建立农膜污染防控管理、技术、回收利用体系,废旧农膜回收与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生物降解膜当年基本降解,在部分区域和作物上逐步替代传统地膜,当季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六)加大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坚持例行监测、长期监测与协同监测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和农作物与土壤协同监测。采取多种措施,因地制宜防治耕地污染。配合省做好农业面源污染种植业源、农用地膜残留、畜禽规模化养殖业省控定位监测点建设与监控。到2020年, 实现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的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力度。 广泛开展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宣传、培训,增强农药使用主体的环保意识,逐步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落实好即将出台的《黑龙江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积极争取省农药精准配制、包装废弃物清洗回收及残液无害化处理示范项目。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借鉴外地经验,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机制或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推进农业节约高效用水计划。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 , 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突出农艺节水和工程节水措施,推广水稻节水控制灌溉、旱作农业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及喷灌、滴灌、管道输水灌溉等农业节水技术,到2020年,农田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70万亩以上。以涝区治理、农田灌溉渠道防渗、排水沟疏浚、水源工程加固改造等“五小水利”工程为主,抓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格实施农业取水许可审批制度, 建立取水许可管理信息台帐,加强取用水监督检查, 严格控制地下水利用,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到2020年,水田面积稳定在800万亩以上,以地表水替换地下水灌溉,提高地表水利用水平。各县(市)区要科学编制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或计划,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合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 [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委, 各县(市)区政府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建立由农业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市农委、环境保护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展督促检查和重点督查,组织相关专家对重大污染事件进行会审分析研判。 建立完善专家会审、定期协商会商、信息发布制度。各县(市)区也要成立 相应组织 ,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加大投入,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各县(市)区于7月底前制定并公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同时报市政府备案。
(二)明确责任落实。 按照《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面源污染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制定任务书,排出时间表,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工作成效,实行亮“红、黄、绿”牌制。农业、环境保护、水务、畜牧兽医、发展改革、科技、国土资源、财政等相关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 (黑政办规〔2018〕26号)中明确的责任分工,认真负责,抓好落实。各部门之间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知识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让社会公众和农民群众认清农业面源污染的来源、危害,增强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意义的认识。结 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 推广普及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防治措施, 着力提高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的科学技术水平, 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中来 。
(四)加大投入力度。 各县(市)区要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上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重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膜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耕地污染修复等。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上,优先支持PPP模式和第三方治理,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壮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型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在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五)创新工作机制。 学习借鉴“宝清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采取农资经营业户“押金销售”、定点回收等方式,加大废弃物回收处置力度。各县(市)区要从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个人中总结、选树一些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方面的好典型、好经验,进行宣传、复制、推广。探索建立社会化服务组织,有针对性的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专业化服务,实现精准施肥、施药,提高肥药利用率。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 印发 佳木斯市农业面源污染
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佳木斯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佳木斯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 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6号), 有效推进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生产力持续提高、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为目标,以“一控、三减、三基本”为重点,坚持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农业生产相适应的原则,优化生产力布局,推广绿色生产方式,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合理减少农药化肥投入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用地膜循环利用,加快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效机制,为争当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谋划,统筹设计。 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统筹考虑各区域资源禀赋、产业特征、要素配置以及环境问题,科学规划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生产力布局,统筹设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和主要路径,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因地制宜,综合施策。 坚持源头控制、疏堵并举,深入研判水、肥、药等生产要素使用和畜禽粪便、秸秆、农田残膜等农业废弃物产排状况,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技术、工程、法律等手段,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污染分类施策治理。
(三)属地为主,多方参与。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实行“属地管理、部门指导、职责关联”制度和问责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的共治局面。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实现“一控、三减、三基本”的具体目标是:
——“一控”: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农业用水效率逐年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2。合理控制地下水灌溉规模,水田面积稳定在800万亩以上,到2020年 , 农业节水灌溉面积达到 270 万亩以上。
——“三减”:减施化肥,亩均施用量要达到10公斤(折纯)以下,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2%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80%以上;减农药和除草剂,使用量比“十二五”末减少2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5%以上;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三基本”: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全市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全力抓好秸秆野外禁烧和综合利用。 坚持“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总体思路,全力抓好农作物秸秆野外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实施市领导包县(市)区、县(市)区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屯、村干部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包保责任制,全力加强对秸秆野外焚烧的管控力度,确保不因秸秆野外焚烧导致重污染天气出现。按照 把农作物秸秆作为资源来用、当做产业来抓的总体思路,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大力推广翻埋、碎混和免耕等秸秆全量还田技术。积极争取国省项目支持,努力增加秸秆压块燃料站建设数量,大力推广生物质节能炉具,推进乡镇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改造。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同步推进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达产达效、发挥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向企业为主体、公司化运营、全社会参与的方向发展。 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收、储、运、产、加、销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牵头单位:市农委、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畜牧兽医局、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
(二)推进化肥减施计划。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现粮食、经济作物等主要农作物全覆盖,达到精准施肥,减量提效目标。每个县(市)、郊区至少建设1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定需定时定量施肥的高产高效示范区。开展有机肥提质增效试验示范,在蔬菜、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等绿色有机种植基地落实试验示范点23个,集成推广堆肥、液态肥、商品有机肥还田等有机肥替代化肥模式。每个县(市)、区围绕水溶性缓释肥料、生物有机肥等高效新型肥料,水稻机械侧深施肥、水肥一体化等先进施肥技术建立示范点5个以上。利用秸秆与畜禽粪便堆制有机肥,腐熟发酵造肥还田。到2020年,全市有机肥施用量达到200万吨。[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推进农药减施计划。 健全病虫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到2020年,实现水田区及重点旱田区全覆盖。积极争取植保工程项目,完善市、县两级预警监测管理平台和抗病性监测中心建设,健全乡、村两级监测网点,加强病虫害发生的预警预报监测。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通过“换药械、减药量、控药害”,加快推广以水旱田自走式高杆作物喷雾机和植保无人机为主的现代植保机械,到2020年,更换喷头及喷头体达到70%以上,淘汰非标准药械达到50%以上。推广应用超低容量喷雾、静电喷雾等先进施药技术,实现精准喷药,提高农药利用率。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型药剂和环保型助剂,加快以生物药剂、专业性诱杀、趋避性防控等为主的绿色防控措施的示范和推广。积极培育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一批装备精良、服务高效、规模适度的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到2020年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个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重点开展代防代治、阶段承包防治、全程承包防治等服务。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与科技园区相结合,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立一处绿色防控示范区,集成综合配套的绿色防控技术,推进农作物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的广泛应用。到2020年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以提高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为重点,加大有机肥还田工作力度,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以堆肥发酵、有机肥生产、沼渣沼液还田利用为重点,编制2018—2020年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布局优化、协调。 进一步强化有机肥原料和质量监管,对规模养殖场或其他企业组织自行沤制的有机肥,必须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其原料和产品进行质量监测,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后方可投入种植业生产使用。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创设有机肥施肥卡制度,并与“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相结合,保证粪肥来源、去向可追溯。 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实现粪肥还田,鼓励专业有机肥生产企业就近建厂,深度处理养殖场达标粪肥,加工成商品有机肥,市场化销售还田。 大力推广 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汤原农牧循环经济、粪便垫料回用还田、异位发酵床、能源化生产利用等 畜禽养殖废弃物 利用模式。积极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 场 创建活动, 到2020年,全市新创建示范场10个,总数达到35个。[牵头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农委,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大农膜回收力度。 推进农膜覆盖减量化、地膜产品标准化、捡拾机械化、回收专业化、回收利用片区化“五化”利用。加快农膜覆盖技术适宜性评估,示范推广倒茬轮作制度、一膜多用、行间覆盖、降解膜使用替代产品等技术。落实农业农村部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0.01mm以下地膜要求,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可降解地膜,从源头保障地膜可回收性。开展不同类型可降解地膜试验、筛选、示范、推广,提高可降解地膜使用面积。积极争取省农膜回收综合利用示范县建设项目, 选择1—2个县(市)区 建立以废弃农膜为原料的加工企业,鼓励引导加工企业在重点乡(镇)建立回收网点,或利用现有废品收购站(点),为企业代收废弃农膜,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运行有效的废弃农膜回收加工一体化格局。推广“宝清农膜回收方式”,探索推行“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生产企业回收”等回收利用机制。到2020年,初步建立农膜污染防控管理、技术、回收利用体系,废旧农膜回收与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生物降解膜当年基本降解,在部分区域和作物上逐步替代传统地膜,当季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六)加大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坚持例行监测、长期监测与协同监测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和农作物与土壤协同监测。采取多种措施,因地制宜防治耕地污染。配合省做好农业面源污染种植业源、农用地膜残留、畜禽规模化养殖业省控定位监测点建设与监控。到2020年, 实现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的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力度。 广泛开展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宣传、培训,增强农药使用主体的环保意识,逐步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落实好即将出台的《黑龙江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积极争取省农药精准配制、包装废弃物清洗回收及残液无害化处理示范项目。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借鉴外地经验,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机制或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推进农业节约高效用水计划。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 , 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突出农艺节水和工程节水措施,推广水稻节水控制灌溉、旱作农业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及喷灌、滴灌、管道输水灌溉等农业节水技术,到2020年,农田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70万亩以上。以涝区治理、农田灌溉渠道防渗、排水沟疏浚、水源工程加固改造等“五小水利”工程为主,抓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格实施农业取水许可审批制度, 建立取水许可管理信息台帐,加强取用水监督检查, 严格控制地下水利用,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到2020年,水田面积稳定在800万亩以上,以地表水替换地下水灌溉,提高地表水利用水平。各县(市)区要科学编制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或计划,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合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 [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委, 各县(市)区政府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建立由农业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市农委、环境保护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展督促检查和重点督查,组织相关专家对重大污染事件进行会审分析研判。 建立完善专家会审、定期协商会商、信息发布制度。各县(市)区也要成立 相应组织 ,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加大投入,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各县(市)区于7月底前制定并公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同时报市政府备案。
(二)明确责任落实。 按照《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面源污染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制定任务书,排出时间表,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工作成效,实行亮“红、黄、绿”牌制。农业、环境保护、水务、畜牧兽医、发展改革、科技、国土资源、财政等相关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 (黑政办规〔2018〕26号)中明确的责任分工,认真负责,抓好落实。各部门之间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知识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让社会公众和农民群众认清农业面源污染的来源、危害,增强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意义的认识。结 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 推广普及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防治措施, 着力提高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的科学技术水平, 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中来 。
(四)加大投入力度。 各县(市)区要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上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重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膜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耕地污染修复等。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上,优先支持PPP模式和第三方治理,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壮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型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在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五)创新工作机制。 学习借鉴“宝清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采取农资经营业户“押金销售”、定点回收等方式,加大废弃物回收处置力度。各县(市)区要从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个人中总结、选树一些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方面的好典型、好经验,进行宣传、复制、推广。探索建立社会化服务组织,有针对性的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专业化服务,实现精准施肥、施药,提高肥药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