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防汛期间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信用佳木斯 浏览 : 发布 :2018-08-02

各县(市)区物价局、各城区市场监管局、局属各工作组:

近期,我市已进入防汛关键时期。为全面做好防汛期间价格监管工作,提升应急监管工作水平,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价格秩序,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8年防汛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黑价垄〔2018〕117号)和《关于加强汛期重点商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紧急通知》(黑价明传〔2018〕5号),以及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强化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各级价格监管部门 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具体措施,完善应急机制。各县(市)物价局要按省局文件要求开展工作;郊区物价局和各城区市场监管局要以属地为单位,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和防汛救灾物品等重点商品价格,以及交通运输、农资、商贸、旅游领域明码标价监管,一旦发现价格欺诈、价格垄断苗头性线索或行为,立即上报市物价局,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查处;市局各检查组重点加强相关领域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市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期间价格监管工作,市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郭长海,副组长:王利军、闫少华、田兆君、张忠民。下设9个工作组,与各区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工作。各工作组分工如下:

1. 价格监测组。组长:于铁兵,组员:艾萍、田文辉、王倩。负责防汛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及防汛救灾物品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

2. 督查和指导组。组长:朱玉君,组员:苗志庆、欧伟志、吕振松。负责对各县(市)区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及检查情况的汇总上报。

3. 重点商品价格监管组。组长:张鑫和,组员:张军。负责居民生活必需品及防汛救灾物品价格的监管。

4. 交通运输领域价格监管组。组长:王文东,组员:杨佳林、屈广宇。负责交通运输领域价格的监管。

5. 农资领域价格监管组。组长:刘松涛,组员:王吉丰。负责农资领域价格的监管。

6. 商贸领域价格监管组。组长:倪宏,组员:常秀林、郭绍军。负责商贸领域价格的监管及垄断线索的上报。

7. 旅游领域价格监管组。组长:徐庆滨,组员:金树红。负责旅游景点和周边相关行业及旅行社的价格监管。

8.12358 电话应急处置组。组长:唐庆君,组员:赵大亮、王小棠。负责防汛期间人员值班安排,接听、答复各类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及应急突发事件受理与转交。

9. 舆论宣传组。组长:陶乐君。负责舆论宣传报道。

二、具体 工作任务

1. 价格监测组要密切关注粮油肉蛋奶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防汛救灾物品的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发挥好价格监测、价格预警的作用,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掌握汛情变化影响,一旦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要迅速预警、妥善处置。如遭遇强降雨、雷暴大风等灾害性天气,要增加监测频次,及时准确了解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

2. 重点商品价格监管组要加大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价格执法巡查、检查,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趁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之机,串通涨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变相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汛期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3. 交通运输领域价格监管组要以公路客运站及各线路经营者、铁路运输和航空运输的经营者为对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汛期交通运输价格稳定,降低流通成本,更好地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保证汛期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4. 农资领域价格监管组要在当前各类农作物追肥、施撒农药的重点时段,严厉打击各类坑农害农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防止不法商家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及利用其他不法手段损害农民利益。

5. 商贸领域价格监管组要以打击价格欺诈为重点,主要检查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误导消费者消费等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查处商贸流通企业散布涨价或断货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6. 旅游领域价格监管组要对 旅行社、旅游景区及周边的餐饮服务业、商贸经营者、旅游购物点、宾馆、旅游车辆运营单位的价格行为开展巡查检查。重点查处旅游行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相互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密切关注和查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价格垄断行为,以及行业协会组织实施价格垄断行为。

7.12358 电话应急处置组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一般价格方面的咨询当场给消费者满意的答复,举报投诉事项及时处理并转交到相关检查组, 切实发挥12358监管平台快速反应机制。

8. 舆论宣传组 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布重要商品生产、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正确解读汛情、灾情变化对市场价格的影响,积极宣传党委和政府在防汛救灾工作,以及保供稳价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及成效,正面引导舆论导向。要密切跟踪舆情变化,对虛假信息、不实报道,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回应,解疑释惑,稳定市场和群众心理预期。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价格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当前汛期安全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的严峻形势,把做好防汛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立即对民生及防汛救灾等重点商品市场进行巡查、检查。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使百姓平稳度过汛期。

2. 加强事中事前监管,搞好宣传。要重点关注容易发生价格违法行为的重点行业,要提前介入,通过书面通知、约谈、公告等形式,明示价格违法与合规的界限,引导经营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自律,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正确维权。对举报集中或出现上升趋势或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宣传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宣传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在保供稳价安民方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公开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及时澄清虚假报道和不实信息,消除不良影响,稳定社会预期。

3. 加强值守,务求实效。防汛期间,各级价格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明确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责任,切实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确保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重要事务。要细化防汛期间12358系统值班值守制度,保证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网络举报及时受理,坚决杜绝举报电话不通或无人接听现象。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交办、转办、督办投诉举报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价格举报案件,确保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及时得到处理。同时要建立汛期应急处置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不及时处理将引起严重后果或过后无法取证的重大案件,要及时调查取证,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 强化落实,及时总结。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接到文件后要迅速行动,抢前抓早认真组织落实,监管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遇有价格异常波动要及时汇报。在开展相关检查过程中,要注重分析价格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突出问题和形成原因,认真总结检查过程中的成绩和效果、问题和不足、对策和措施、意见和建议,持续抓好防汛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整治工作,努力创建良好消费环境。

请各级价格监管部门在防汛工作结束后,将本地防汛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相关情况上报至市局监督指导科,如遇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联系人:吕振松,联系电话:8582771,电子信箱:LZS38891@126.com 。

附件:

1.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2018年防汛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黑价垄〔2018〕117号)

2.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汛期重点商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紧急通知》(黑价明传〔2018〕5号)

3.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强化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佳木斯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8 年7月30日

各县(市)区物价局、各城区市场监管局、局属各工作组:

近期,我市已进入防汛关键时期。为全面做好防汛期间价格监管工作,提升应急监管工作水平,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价格秩序,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8年防汛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黑价垄〔2018〕117号)和《关于加强汛期重点商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紧急通知》(黑价明传〔2018〕5号),以及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强化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各级价格监管部门 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具体措施,完善应急机制。各县(市)物价局要按省局文件要求开展工作;郊区物价局和各城区市场监管局要以属地为单位,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和防汛救灾物品等重点商品价格,以及交通运输、农资、商贸、旅游领域明码标价监管,一旦发现价格欺诈、价格垄断苗头性线索或行为,立即上报市物价局,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查处;市局各检查组重点加强相关领域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市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期间价格监管工作,市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郭长海,副组长:王利军、闫少华、田兆君、张忠民。下设9个工作组,与各区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工作。各工作组分工如下:

1. 价格监测组。组长:于铁兵,组员:艾萍、田文辉、王倩。负责防汛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及防汛救灾物品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

2. 督查和指导组。组长:朱玉君,组员:苗志庆、欧伟志、吕振松。负责对各县(市)区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及检查情况的汇总上报。

3. 重点商品价格监管组。组长:张鑫和,组员:张军。负责居民生活必需品及防汛救灾物品价格的监管。

4. 交通运输领域价格监管组。组长:王文东,组员:杨佳林、屈广宇。负责交通运输领域价格的监管。

5. 农资领域价格监管组。组长:刘松涛,组员:王吉丰。负责农资领域价格的监管。

6. 商贸领域价格监管组。组长:倪宏,组员:常秀林、郭绍军。负责商贸领域价格的监管及垄断线索的上报。

7. 旅游领域价格监管组。组长:徐庆滨,组员:金树红。负责旅游景点和周边相关行业及旅行社的价格监管。

8.12358 电话应急处置组。组长:唐庆君,组员:赵大亮、王小棠。负责防汛期间人员值班安排,接听、答复各类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及应急突发事件受理与转交。

9. 舆论宣传组。组长:陶乐君。负责舆论宣传报道。

二、具体 工作任务

1. 价格监测组要密切关注粮油肉蛋奶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防汛救灾物品的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发挥好价格监测、价格预警的作用,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掌握汛情变化影响,一旦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要迅速预警、妥善处置。如遭遇强降雨、雷暴大风等灾害性天气,要增加监测频次,及时准确了解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

2. 重点商品价格监管组要加大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价格执法巡查、检查,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趁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之机,串通涨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变相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汛期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3. 交通运输领域价格监管组要以公路客运站及各线路经营者、铁路运输和航空运输的经营者为对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汛期交通运输价格稳定,降低流通成本,更好地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保证汛期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4. 农资领域价格监管组要在当前各类农作物追肥、施撒农药的重点时段,严厉打击各类坑农害农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防止不法商家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及利用其他不法手段损害农民利益。

5. 商贸领域价格监管组要以打击价格欺诈为重点,主要检查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误导消费者消费等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查处商贸流通企业散布涨价或断货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6. 旅游领域价格监管组要对 旅行社、旅游景区及周边的餐饮服务业、商贸经营者、旅游购物点、宾馆、旅游车辆运营单位的价格行为开展巡查检查。重点查处旅游行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相互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密切关注和查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价格垄断行为,以及行业协会组织实施价格垄断行为。

7.12358 电话应急处置组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一般价格方面的咨询当场给消费者满意的答复,举报投诉事项及时处理并转交到相关检查组, 切实发挥12358监管平台快速反应机制。

8. 舆论宣传组 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布重要商品生产、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正确解读汛情、灾情变化对市场价格的影响,积极宣传党委和政府在防汛救灾工作,以及保供稳价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及成效,正面引导舆论导向。要密切跟踪舆情变化,对虛假信息、不实报道,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回应,解疑释惑,稳定市场和群众心理预期。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价格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当前汛期安全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的严峻形势,把做好防汛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立即对民生及防汛救灾等重点商品市场进行巡查、检查。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使百姓平稳度过汛期。

2. 加强事中事前监管,搞好宣传。要重点关注容易发生价格违法行为的重点行业,要提前介入,通过书面通知、约谈、公告等形式,明示价格违法与合规的界限,引导经营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自律,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正确维权。对举报集中或出现上升趋势或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宣传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宣传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在保供稳价安民方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公开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及时澄清虚假报道和不实信息,消除不良影响,稳定社会预期。

3. 加强值守,务求实效。防汛期间,各级价格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明确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责任,切实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确保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重要事务。要细化防汛期间12358系统值班值守制度,保证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网络举报及时受理,坚决杜绝举报电话不通或无人接听现象。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交办、转办、督办投诉举报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价格举报案件,确保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及时得到处理。同时要建立汛期应急处置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不及时处理将引起严重后果或过后无法取证的重大案件,要及时调查取证,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 强化落实,及时总结。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接到文件后要迅速行动,抢前抓早认真组织落实,监管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遇有价格异常波动要及时汇报。在开展相关检查过程中,要注重分析价格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突出问题和形成原因,认真总结检查过程中的成绩和效果、问题和不足、对策和措施、意见和建议,持续抓好防汛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整治工作,努力创建良好消费环境。

请各级价格监管部门在防汛工作结束后,将本地防汛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相关情况上报至市局监督指导科,如遇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联系人:吕振松,联系电话:8582771,电子信箱:LZS38891@126.com 。

附件:

1.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2018年防汛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黑价垄〔2018〕117号)

2.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汛期重点商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紧急通知》(黑价明传〔2018〕5号)

3.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强化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佳木斯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8 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