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区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来源 :信用佳木斯 浏览 : 发布 :2018-11-09

                  佳政办规〔2018〕34号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区灾害性降雪

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佳木斯市区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11月8日

 

 

佳木斯市区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预案

 

    为应对突发性、灾害性降雪,有效预防冰雪给广大市民造成灾害,组织好抗灾抢险自救工作,及时恢复城市交通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交通顺畅为目标,坚持“超前谋划、全面准备、有序组织、快速联动”的原则,构建科学的灾害性降雪应急体系,全力调动社会力量,迅速消除灾害性降雪带来的危害,确保城市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加强基础建设,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预报、早报告、早处置、早消除。

(二)资源整合。 整合市区清雪资源,实现资源共享、部门协作,共同组织应对。

(三)分级管理。 市、区两级设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的应急处置体系。

(四)广泛参与。 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形成政府部门、专业清雪队伍、群众团体联动的应急体制。

三、应急程序

(一)应急准备。

1. 应急范围。 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首先以保障城市交通顺畅为目标,将市区主要街路、桥梁纳入应急作业范围。

2. 人力、物力准备。 为确保有序组织应急作业,各区为清雪第一责任主体,设立灾害性降雪应急指挥部,各清雪责任单位提前做好人力、物力安排,详细制定作业人员分配计划,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备有足量“绿色环保”融雪剂。

3. 倾卸场地。

郊  区:松花江大桥西侧。

向阳区:滨江路原铁路桥下。

前进区:港务局院内港务码头。

东风区:滨江路军港砂石厂内。

4. 气象预报。 各级清雪指挥部要设立应急电话和传真,安排专人值守。各级领导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随时接受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警信息。

(二)应急处置。

1. 应急信息发布。 在灾害性降雪来临前12小时,市气象局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向市清雪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提供预报。遇有与当日降雪预报不符的气象动态时,立即向市清雪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有关部门通报气象实况和动态分析。

2. 启动应急程序。

(1)当24小时降水量达到10mm以上或者4小时内降雪对城市交通产生较大影响时,市清雪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全体人员集中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研究处理对策。由市清雪指挥部综合协调办主任审核,准备启动应急程序,将灾害性降雪处置意见呈报市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责任部门按分工落实应急工作。

(2)当24小时降水量达到20mm以上或2小时内降雪对城市交通产生较大影响时,市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负责人,集中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在市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各责任部门按分工组织应急工作。

3. 组织应急作业。

(1)按照市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示,市清雪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话、传真、微博、微信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发布进入应急状态通告。各部门按通告要求,启动本部门应急工作程序。

(2)各区立即组织本系统应急工作人员到岗到位,组织人力以及清雪所需的车辆、工具和物资,同时向市清雪指挥部综合协调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要对平房区,特别是危房户实施重点保护。

(3)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加强交通疏导,提供和播放交通信息,紧急情况下,采取交通紧急管制措施。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调配运输车辆,参与清冰雪应急工作。

(5)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工地的应急工作。

  (6)市住房保障局负责物业公司对物业小区的应急工作。

(7)市宣传报道部门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8)市城管执法、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动员商家业户清运冰雪。

  (9)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药品保障、伤员救护等工作。

  (10)市工信委负责救灾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动员全市厂矿、企业职工参加清运冰雪工作。

  (11)哈尔滨铁路局佳铁办事处负责铁路辖区内应急工作。

  (12)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应急物质的准备工作,安置解决好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联系驻佳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13)市教育局适当调整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上课时间。

    (14)省高路局收费稽查处佳木斯收费站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结束。 纳入应急作业的街路冰雪清除后,灾害性降雪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市清运冰雪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四、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指挥保障。 各区政府及责任单位要建立应急指挥系统,设立值守电话、传真,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及时观察天气变化。遇有雪情预报或发现降雪,及时组织即时清雪。市清运冰雪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将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和新闻媒体发布清雪信息和工作动态。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后,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各区政府必须按照市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本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准备足够的人力、设备,成立反应速度快、突击力强的专业应急队伍,快速解决突发性的难点问题,以保证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三)应急物资保障。 各责任单位要做好清雪物资、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加强现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保持完好状态。

(四)应急通信保障。 为保障应急政令畅通、指挥有序,市清运冰雪指挥部要建立有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和通信联络体系。各有关部门要设立值守电话、传真,确保应急工作信息畅通,指挥有序,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及时掌握降雪情况预报。

(五)应急财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各清雪管理和作业单位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清冰雪应急物资储备,备足应急工作必需的专业抢险物资、设备及车辆,落实应急工作资金。在发生突降灾害性降雪事件后,要集中财力应对,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简化工作环节,确保应急工作程序迅速启动。

五、奖励和处罚

按照《佳木斯市清除冰雪实施办法》执行。

六、组织领导

     成立佳木斯市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希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  凯  市政府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执法局局长于长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马立斌、市环卫办主任齐凤国兼任。  

  办公室联系人:宋嘉,联系电话:8699890、13134542555。

    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市公安局、工信委、城管执法局、工商局、卫生计生委、食药监局、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哈铁路局佳铁办事处、省高路局收费稽查处佳木斯收费站、新闻单位。

                  佳政办规〔2018〕34号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区灾害性降雪

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佳木斯市区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11月8日

 

 

佳木斯市区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预案

 

    为应对突发性、灾害性降雪,有效预防冰雪给广大市民造成灾害,组织好抗灾抢险自救工作,及时恢复城市交通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交通顺畅为目标,坚持“超前谋划、全面准备、有序组织、快速联动”的原则,构建科学的灾害性降雪应急体系,全力调动社会力量,迅速消除灾害性降雪带来的危害,确保城市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加强基础建设,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预报、早报告、早处置、早消除。

(二)资源整合。 整合市区清雪资源,实现资源共享、部门协作,共同组织应对。

(三)分级管理。 市、区两级设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的应急处置体系。

(四)广泛参与。 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形成政府部门、专业清雪队伍、群众团体联动的应急体制。

三、应急程序

(一)应急准备。

1. 应急范围。 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首先以保障城市交通顺畅为目标,将市区主要街路、桥梁纳入应急作业范围。

2. 人力、物力准备。 为确保有序组织应急作业,各区为清雪第一责任主体,设立灾害性降雪应急指挥部,各清雪责任单位提前做好人力、物力安排,详细制定作业人员分配计划,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备有足量“绿色环保”融雪剂。

3. 倾卸场地。

郊  区:松花江大桥西侧。

向阳区:滨江路原铁路桥下。

前进区:港务局院内港务码头。

东风区:滨江路军港砂石厂内。

4. 气象预报。 各级清雪指挥部要设立应急电话和传真,安排专人值守。各级领导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随时接受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警信息。

(二)应急处置。

1. 应急信息发布。 在灾害性降雪来临前12小时,市气象局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向市清雪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提供预报。遇有与当日降雪预报不符的气象动态时,立即向市清雪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有关部门通报气象实况和动态分析。

2. 启动应急程序。

(1)当24小时降水量达到10mm以上或者4小时内降雪对城市交通产生较大影响时,市清雪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全体人员集中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研究处理对策。由市清雪指挥部综合协调办主任审核,准备启动应急程序,将灾害性降雪处置意见呈报市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责任部门按分工落实应急工作。

(2)当24小时降水量达到20mm以上或2小时内降雪对城市交通产生较大影响时,市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负责人,集中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在市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各责任部门按分工组织应急工作。

3. 组织应急作业。

(1)按照市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示,市清雪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话、传真、微博、微信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发布进入应急状态通告。各部门按通告要求,启动本部门应急工作程序。

(2)各区立即组织本系统应急工作人员到岗到位,组织人力以及清雪所需的车辆、工具和物资,同时向市清雪指挥部综合协调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要对平房区,特别是危房户实施重点保护。

(3)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加强交通疏导,提供和播放交通信息,紧急情况下,采取交通紧急管制措施。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调配运输车辆,参与清冰雪应急工作。

(5)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工地的应急工作。

  (6)市住房保障局负责物业公司对物业小区的应急工作。

(7)市宣传报道部门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8)市城管执法、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动员商家业户清运冰雪。

  (9)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药品保障、伤员救护等工作。

  (10)市工信委负责救灾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动员全市厂矿、企业职工参加清运冰雪工作。

  (11)哈尔滨铁路局佳铁办事处负责铁路辖区内应急工作。

  (12)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应急物质的准备工作,安置解决好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联系驻佳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13)市教育局适当调整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上课时间。

    (14)省高路局收费稽查处佳木斯收费站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结束。 纳入应急作业的街路冰雪清除后,灾害性降雪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市清运冰雪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四、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指挥保障。 各区政府及责任单位要建立应急指挥系统,设立值守电话、传真,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及时观察天气变化。遇有雪情预报或发现降雪,及时组织即时清雪。市清运冰雪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将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和新闻媒体发布清雪信息和工作动态。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后,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各区政府必须按照市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本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准备足够的人力、设备,成立反应速度快、突击力强的专业应急队伍,快速解决突发性的难点问题,以保证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三)应急物资保障。 各责任单位要做好清雪物资、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加强现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保持完好状态。

(四)应急通信保障。 为保障应急政令畅通、指挥有序,市清运冰雪指挥部要建立有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和通信联络体系。各有关部门要设立值守电话、传真,确保应急工作信息畅通,指挥有序,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及时掌握降雪情况预报。

(五)应急财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各清雪管理和作业单位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清冰雪应急物资储备,备足应急工作必需的专业抢险物资、设备及车辆,落实应急工作资金。在发生突降灾害性降雪事件后,要集中财力应对,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简化工作环节,确保应急工作程序迅速启动。

五、奖励和处罚

按照《佳木斯市清除冰雪实施办法》执行。

六、组织领导

     成立佳木斯市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希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  凯  市政府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执法局局长于长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马立斌、市环卫办主任齐凤国兼任。  

  办公室联系人:宋嘉,联系电话:8699890、13134542555。

    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市公安局、工信委、城管执法局、工商局、卫生计生委、食药监局、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哈铁路局佳铁办事处、省高路局收费稽查处佳木斯收费站、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