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的公告
来源 :佳木斯政务 浏览 : 发布 :2021-07-19
停车秩序整治公告
当前,我市城区停车难、停车秩序乱的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市容市貌和城市形象,影响市民出行,百姓反响很大。对此,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城区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特公告如下:
一、整治停车秩序
要按位停车,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不允许停车;要按线停车,车辆要停放在泊位线四框中间,不允许压四框边线;要按标向停车,箭头指示方向为车头。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按位停车、按向停车、整齐划一的停车秩序效果。
二、整治长期占道
城市道路两侧经营性二手车、出租汽车、售卖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商户,不允许占用城市道路摆放车辆;城市道路两侧不允许停放呆死车辆及各种物品。通过专项整治,解决公共资源长期被少数人占用的问题,还路于民。
三、整治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为宣传教育、培养文明停车习惯阶段,以宣传教育、习惯养成、警示警告为主,存在此类问题的要按照《公告》要求迅速整改。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31日。
第二阶段:为严管严罚、实施长效管理阶段。对不按规定违法停车、长期占用道路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时间从2021年8月1日开始。
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认识,从我做起,争做文明市民,积极配合市政府的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