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抓拍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来源 :佳木斯政务 浏览 : 发布 :2021-11-04
各机动车驾驶人: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发现和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佳木斯市交警支队将于2021年11月15日正式启用新增电子抓拍设备,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守法、文明驾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抓拍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违反规定掉头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1处: 鹤大公路61公里110米(江桥) 二、新增抓拍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接拨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2处: 鹤大红旗街口鹤大长胜路口 三、新增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停车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3处: 永久胡同(红光巷—文久街)二小红光巷(西林路—福丰路)二小河畔路(胜利路—中山街)六小二校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