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市财政局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 :市直-财政局 浏览 : 发布 :2020-12-31

 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诚信佳木斯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促进财政改革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印发了《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佳财联发〔2020〕4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佳财联发〔2020〕5号)和《关于对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佳财联发〔2020〕6号)等三个联合惩戒备忘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实现财政管理过程全覆盖。

二是积极开展“诚信佳木斯”宣传月活动。利用本单位“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群”发布信用政策知识;通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信用宣传活动信息;制作信用政策知识展板,在市财政局一楼大厅展示;制作有关“诚信佳木斯”宣传内容的条幅,在市财政局周边悬挂,扩大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采用电子屏滚动显示信用政策知识,滚动播放财政性资金管理、会计、政府采购三个领域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内容。

三是落实会计考试领域黑名单制度。在组织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要签订健康状况承诺书,并在考场张贴诚信考试宣传标语,对往届参加会计职称考试有作弊行为等失信人员,限制其报名参加考试,让诚信者一路顺畅,让失信者处处受限。

四是政府采购领域开展信用查询。在政府采购工作中,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失信主体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是在信用中国(黑龙江佳木斯)公示政务诚信承诺书,向全社会做出庄严承诺,守信践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时刻接受社会监督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