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总结

来源 :市直-交通运输局 浏览 : 发布 :2021-01-18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结合交通行业的特点,现将信用交通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信用交通组织机构

为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息系统与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对接,扩大信用记录和信息公开范围,逐步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交通运输局建立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用交通领导小组。

二、加强信用体系和制度建设

通过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相关文件,落实有关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双公示”制度。落实“双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及时、有效、准确的公示。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双公示”信息。

三、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

1、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以信用记录为基础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加快建立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人群诚信记录。建立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记录,推动实施社会性的约束和惩戒。

2、实施联合奖惩。坚持以正面激励为主的价值导向,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对交通运输企业重大违法失信行为实施从严监管和项目审批等约束和联合惩戒措施,开展联合惩戒专项活动,加大执法和惩戒力度。

四、强化诚信教育宣传和诚信文化建设

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把诚信教育、信用建设纳入日常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加强信用普法宣传教育,我局定期组织开展各类诚信法制宣传活动,加大对守信典型的宣传和对失信典型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

五、完善监管协调机制

1、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应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重视信用管理工作,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2、建立考核检查协调机制。各科室需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强化工作指导和协调督查机制,及时总结分析在信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工作的顺利推进。

通过信用交通活动的开展,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和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人员更加了解了国家、省交通运输行业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把诚实守信真正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追求目标,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营造了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