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桦川县公安局公共安全领域信用建设情况汇报

来源 :县区-桦川 浏览 : 发布 :2021-01-25

为加快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2020年,桦川县公安局以突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环境与整治为重点,全面加强公共安全领域信用建设进程。下面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桦川县公安局各责任科室根据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佳市监函2020144号)工作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紧紧围绕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覆盖全局各部门各单位各警种,覆盖全体公安民警,覆盖全部执法岗位,覆盖全部执法案件,进一步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提升执法质效、强化公安机关服务效能,全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推动桦川县公共安全领域信用建设提供有力公安法治保障。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全县公安机关不断拓宽警务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实现等信息。充分利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县公安局互联网站、政风行风热线、警民面对面、法治宣传以及窗口单位服务等方面,把能够对社会公开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设置专门网上查询接口,为群众及时查询相关案件进展、交通违章处理、出入境证件办理等进展情况提供方便。

(二)、扎实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上报公示工作。全面梳理编制信用信息目录,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合法、无遗漏。公共信息内容为:个人处罚信用信息记录、工程爆破作业许可和工程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信息、旅馆特种行业行政许可信息、对企业处罚信息。相关公共信息要及时更新和补充。

)加强信用信息汇集系统数据报送。推进各地各警种加强信用信息汇集系统的归集和报送。市、县(市、区)公安机关应当将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者掌握的社会信用信息,按照要求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
  ()加强信用信息“双公示”。推进各地、各警种严格落实“双公示”相关管理制度,将本地、本警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征用等信息进行全量公示,并按信用信息归集途径及时报送至省信用信息平台,上报至“信用中国”网站,做到应报尽报。在互联网xx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平安xx网”设置“双公示”专栏,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加强信用记录工作。推进各地、各警种建立规范的信用记录工作机制,完善警务信息业务受理格式文书,在业务受理时要核对、载明信用主体的合法名称和对应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姓名和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在业务办结或行政决定产生并生效时实现电子化储存。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按照市信用办部署,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省信用信息平台共享数据,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升级改版“平安xx网”网站,优化栏目设置、界面风格和用户体验,实现网站信息常态化更新,提高网站点击率。

(七)、加强宣传,为公安机关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结合本地、本警种实际,充分运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手机平台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宣传本单位、本警种信用体系建设的新举措和效果,增强公安宣传的覆盖面和传播力,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征求群众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扎实推进阜南公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大美阜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桦川县公安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