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抚远市民政局开展“诚信抚远”主题活动
来源 :县区-抚远 浏览 : 发布 :2021-07-23
2021年我单位根据《2021年抚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紧扣任务分工,始终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
加强“双公示”工作机制建设,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管理与沟通协调。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
深入开展诚信教育。通过单位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将诚信教育作为单位日常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学习诚信典型案例、学习会议精神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诚信意识。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诚信意识和依法践诺履职水平和能力。
二、完善公示公开,打造阳光民政
坚持政务公开,加快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示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确保各类信用信息准确、高效地实现交换共享与公开公示。积极拓展信息公布渠道,依法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零报告”,保障“双公示”全覆盖、无遗漏。
三、加大信用应用场景创新力度
加大“信易贷”宣传推广力度。在开展“走千企 访万户”活动当中,积极向企业进行宣传讲解,充分发挥“信易贷" 服务平台的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入驻“信易贷”服务平台。
四、加强宣传教育,推进诚信建设
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多种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信用意识,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让民政对象的“服务需求”得到最大可能地响应。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分批完成章程修订工作,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系,从制度上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服务理念,逐步畅通民政服务对象需求获取渠道,促进合理需求的最大满足。加强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信用管理,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撤销,始终坚持日常办理和集中办理的相结合,严格办事程序,做到执法文明、公平、公正,在信息采集、信息管理、信息录入等方面,做到及时不断更新信息数据,使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加规范,提高了其社会公众诚信和公信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全年民政重点工作,抓好工作落地落实。加快推进民办非企业信息化管理,改革和创新现行管理模式,实现登记、年检、信息发布、日常监管等全过程管理信息化。继续做好政务公开,以民政服务群体的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服务回访、完善服务评价体系等多种形式,不断优化民政服务措施,扎实推进我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