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让诚信成为文明城市底色

来源 :县区-汤原 浏览 : 发布 :2021-08-03

诚信,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于培育和营造诚信生态圈,全面提升现代化城市品质,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向更高层次迈进大有益处。

 

自启动“诚信汤原”建设工作以来,汤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汤原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和安排,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围绕“知信、守信、立信”,积极推动汤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着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制度体系日臻完善,信用观念深入人心。汤原县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精神,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以制度先行,稳步推进落实。先后出台《汤原县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工作方案》《汤原县关于规范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有效推动诚信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和制度保障。着力构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联合奖惩机制,尤其是在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进行联合惩戒的基础上,做好防止信用惩戒泛化滥用和惩戒措施扩大化。比如,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稳岗补贴发放等领域,广泛应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或者信用报告,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按照国家出台的相关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实施惩戒。另外,各部门按照要求建立起“红黑榜”发布制度,将守信市场主体和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公布于众,在全县形成了“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氛围。

 

全面加强“双公示”工作,做到应公示、尽公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的通知》,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汤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培训工作,并在每季度对各部门“双公示”情况进行评估,夯实做到信息征集率和合格率“双达标”。

 

健全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高效、高质做好信用修复工作。汤原县积极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范围,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做好信用承诺的归集和核查、兑现。一方面,汤原县重点开展政务诚信建设,采用网络学习方式对全县445名领导干部开展诚信教育,57个政府部门作出政务诚信承诺,3572名公职人员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着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汤原县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承诺制,落实全省统一规范的信用承诺标准,建立信用档案,实现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信息归集、共享、公示的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诚信建设不仅关乎民生福祉,而且关系到一座城市的文明形象。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从细微处做起,让诚信浸润到城市的每个角落,夯实文明城市创建根基,才能培育出文明健康、奋发向上的城市精神风貌。下一步,汤原县将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全面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让诚信成为文明城市最美底色,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