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佳木斯市汤原县发改局开展《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集中学习活动

来源 :县区-汤原 浏览 : 发布 :2022-08-24

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以及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保护的认识水平和执行力,近日,汤原县发改局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集中学习活动。

 

《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是黑龙江省第一部社会信用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地方立法,共8章55条,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为信用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是黑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个新的里程碑。本次集中学习宣传,主要围绕《条例》立法背景、立法过程,深入解读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特点、主要内容等方面,通过集中学习宣传,干部职工对《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利于加快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营商环境。

下一步,汤原县发改局将把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点,积极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解读,根据《条例》规范相关制度文件,严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依规实施信用联合奖惩,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稳步提高。